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深度解讀
對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根據上述的法規解釋,此條規定了清除機構和處理機構的定義,以及清除、處理技術員的資格要求,還有核發機關的定義。根據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案例,以及法規的具體細節,可以進一步了解清除機構和處理機構的業務範疇,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要求,並且對於核發機關的身份和功能有更清楚的認識。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相關函釋 2 則
- 所稱名詞
- 業名詞
- 核名詞
-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棄物清理法 第 4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