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 10 條
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中央主管機關得以釋放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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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答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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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及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中央主管機關得以釋放總量管制方式管制之。
對於這個問題,我不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