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臺具有特種任務或為專業性者,其所播放節目之分配,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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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臺具有特種任務或為專業性者,其所播放節目之分配,由新聞局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特種任務與專業性之電臺,其所播節目與一般電臺不同,允宜主管機關,專案規定,俾能充分發揮其特種任務與專業廣播之作用。
電臺具有特種任務或為專業性者,其所播放節目之分配,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特種任務與專業性之電臺,其所播節目與一般電臺不同,允宜主管機關,專案規定,俾能充分發揮其特種任務與專業廣播之作用。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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