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有線廣播電視法17

快速跳轉

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變更時,籌設人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籌設許可證遺失時,應於十五日內申請補發。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7條,當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有變更時,籌設人應在變更後的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若籌設許可證遺失,也應在十五日內申請補發。這表示當籌設人有任何內容需修改或許可證遺失時,需要在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相應的申請。 參考資料: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7條,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變更時,以及籌設許可證遺失時,都需要在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例如,若籌設人的公司名稱或股權結構有變動,就需要在變更後的十五日內提出換發申請。

立法沿革 3

(0820716 制定)

審議委員會委員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時,該會議所為之決議,中央主管機關得於一個月內撤銷;利害關係人亦得於決議後一個月內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之。其已發給營運之許可者,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其許可。   經前項撤銷決議或許可之事項,應重行審議及決議。

立法理由審議委員會委員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時,其所參與之決議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之。利害關係人指在同一地區申請經營有線電視者。

(0880115 全文修正)

審議委員會之審議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八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1041218 全文修正)

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變更時,籌設人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籌設許可證遺失時,應於十五日內申請補發。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二十八條移列。   二、鑑於現行之補發規定,將登報作廢作為裁罰籌設人遺失籌設許可證未申請補發之構成要件,如遇有遺失之籌設人遲未登報聲明作廢,實務適用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再者,現代電子媒體普及且日趨發達,公示方法已不以登報為限,且籌設許可證內容均已載明該事業名稱,縱使遺失,亦難加以冒用,為符實務所需,爰酌作修正。

  • 主管機關名詞
(0820716 制定)

審議委員會委員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時,其所參與之決議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之。利害關係人指在同一地區申請經營有線電視者。

(0880115 全文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八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1041218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二十八條移列。   二、鑑於現行之補發規定,將登報作廢作為裁罰籌設人遺失籌設許可證未申請補發之構成要件,如遇有遺失之籌設人遲未登報聲明作廢,實務適用上有窒礙難行之處。再者,現代電子媒體普及且日趨發達,公示方法已不以登報為限,且籌設許可證內容均已載明該事業名稱,縱使遺失,亦難加以冒用,為符實務所需,爰酌作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有線廣播電視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7 條規定:「籌設許可證所載內容變更時,籌設人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籌設許可證遺失時,應於…」(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7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4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