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監場規則 第 6 條

快速跳轉
  1. 1.考試時,監場人員應依試場規則之規定,查核應考人之身分與應備證件。
  2. 2.應考人應試時漏未持身分證件或所持身分證件有疑義,已出具切結書並接受拍照存證者,監場人員得准其先行入場應試,並予以記錄。但應考人未於該次考試應試結束前,持有效身分證件驗明身分者,監場人員應記明於違規書面紀錄。

深度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試場規則法規
  • 核名詞
  • 切結書名詞
  • 記錄名詞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監場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場規則第 6 條規定:「考試時,監場人員應依試場規則之規定,查核應考人之身分與應備證件。應考人應試時漏未持身分證件或所持…」(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場規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