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以單閱為原則;同一科別之同一科目有委員二人以上評閱者,得視科目性質採分題評閱或平行兩閱。
根據閱卷規則第6條,該條規定閱卷以單閱為原則,但若同一科別之同一科目有委員二人以上評閱時,可以依據科目的性質選擇採取分題評閱或平行兩閱。舉例來說,假設在評閱一份語文科目的試卷時,有兩位以上的委員進行評閱,則可以根據該科目的性質,採取分題評閱或平行兩閱的方式進行評閱,以確保評分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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