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務人員考試法14

快速跳轉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或普通考試以上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者,或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得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4条的规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职业学校、高级中学以上学校或国外相当学制以上学校相当院、系、科、组、所、学位学程毕业者,或普通考试以上考试相当类科考试及格者,或初等考试相当类科及格满三年者,得应公务人员普通考试。 參考資料範例:根据该法规定,一个通过了普通考试以上考试相当类科考试的人,就有资格应征公务人员普通考试。例如,某人在国外大学就读并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通过了与公务人员相应的考试,就具备了报考公务人员普通考试的资格。

立法沿革 4

(0750110 制定)

考試後發現因典試或試務之疏失,致應錄取而未錄取者,由考試院補行錄取。

(0841226 全文修正)

應考人得向考選部或辦理試務機關申請複查成績。   前項申請複查成績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目前考試院訂定發布之「應考人申請複查考試成績處理辦法」並無法源依據,而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申請複查成績係應考人之應有權利,故特予明定。

(0901206 全文修正)

應考人得向考選部或辦理試務機關申請複查成績。   前項申請複查成績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1030103 全文修正)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或普通考試以上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者,或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得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二、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之規定,酌作文字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750110 制定)

考試後發現因典試或試務之疏失,致應錄取而未錄取者,由考試院補行錄取。

(0841226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目前考試院訂定發布之「應考人申請複查考試成績處理辦法」並無法源依據,而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申請複查成績係應考人之應有權利,故特予明定。

(0901206 全文修正)

本條未修正。

(1030103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由原條文第十六條移列。   二、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之規定,酌作文字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務人員考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4 條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4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3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