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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 30 條(司法人員之在職進修)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人員在職期間成績優良,得因所任職務之需要,報經司法院或法務部准,在國內或國外學術研究機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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