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84 條

  1. 1.承保機關依本保險業務計畫及準備金積存、運用狀況,編列年度預算,於報送其上級機關之同時,函報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事後並提出月份財務報告、半年及年終時之結算與決算總報告。
  2. 2.前項預算、結算與決算總報告,經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審並提出審核報告後,由本保險主管機關核轉考試院備查。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