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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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第7條規定,政務人員的服務年資及退職酬勞金計算是由原服務機關轉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來核定的。這表示政務人員的退休金待遇和計算是由相關政府機關來確定,並按照法規來執行。 參考資料: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11
- 政務人員名詞
- 同行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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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