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10 條(歲入、歲出預算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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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資本門。
- 2.歲入,除減少資產及收回投資為資本收入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收入,應列經常門。
- 3.歲出,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10條將歲入歲出按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經常門為日常收支、資本門為資產增置與投資,此分類決定政府舉債的合法用途。
Q · 政府預算的經常門和資本門差在哪?
經常門是日常收支,資本門是資產增置與投資
依預算法第10條,歲入歲出按收支性質分為兩類:資本門為資產之減少、收回投資(資本收入)與增置、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資本支出),其餘均列經常門。差別不只是會計分類,更決定舉債用途——原則上舉債應用於資本門投資,由未來受益世代分擔成本,經常門則應收支平衡。
白話解讀
政府每年幾兆預算,第一刀就切在這裡。把所有錢分成兩種:經常門(日常開銷,薪水、水電、津貼補助)和資本門(長期投資,蓋大樓、買設備、修橋)。看起來只是會計分類,實際上它決定了一件極關鍵的事:政府哪些錢可以靠舉債支應。原則上經常門收支應該平衡,舉債只能用於資本門投資(讓未來受益的世代分擔成本,財政學上叫黃金法則)。所以立委質詢「為什麼這筆錢列資本門而非經常門」,他不是在挑剔會計細節,他是在抓政府偷渡舉債的手腳。一個科目位置改變,可能多出幾百億舉債空間。理解這條,你看政府財政新聞的眼光會立刻不一樣:不再是看「赤字多少」,而是看「赤字花在哪」。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10條為政府預算的分類定義條文,將歲入歲出按收支性質區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資本門涵蓋資產之增置、擴充、改良與投資及對應的資本收入,經常門則涵蓋其餘日常性收支。此一分類構成政府財政紀律與舉債用途判斷的結構基礎。
試算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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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條跟我這個繳稅的人有什麼關係?
政府每塊錢都要按這條分類,分完之後決定哪些能舉債支應。如果經常門長期赤字,代表政府用借的發薪水、發津貼,這筆債最後是下一代付。所以你今天的稅金結構、未來的稅負、退休金安全,都跟這條的執行情況有關。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書都會公開『經常門收支差短』欄位,這個數字比新聞報的『預算赤字總額』更能看出政府健不健康。
Q2政府買一台公務車是資本門,那加油錢呢?
加油是經常門支出。同一台車的『購置』屬增置資產(資本門),但後續的維修、油料、保險都是經常門。區別在於:購置會在政府資產清冊上留下痕跡,後續維護則是當期消耗。如果看到政府某筆預算把『車輛維修費』『臨時人員加班費』列在資本門,這就是會計做帳的疑點,可能是想美化經常門收支差短。
Q3經常門收支非平衡不可嗎?哪條法規這樣規定?
嚴格說不是這條規定的,是預算法第23條和公共債務法第4條的紀律要求。原則是:舉債應用於資本門投資,讓未來受益的世代分擔成本;經常門靠舉債維持,等於這代消費下代買單。實務上有些政府用『特別預算』繞開這個原則,把經常支出包裝在特別預算的資本項下,這是預算審查中最常見的爭議手法。
Q4經常門資本門怎麼分?
支出涉及資產增置、擴充、改良或增加投資的列資本門,其餘列經常門;收入屬減少資產或收回投資的為資本收入列資本門。
Q5經常門和資本門差在哪?
經常門是日常消耗性收支、原則應平衡;資本門是資產與投資、可舉債支應。差別決定舉債空間。
Q6什麼叫資本支出?
增置、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的支出,會在政府資產清冊留下痕跡,屬資本門。
Q7經常門收支差短是什麼意思?
指經常收入不足以支應經常支出,代表政府連日常開銷都打不平,是財政體質的危險信號。
Q8怎麼判斷一筆預算屬經常門還是資本門?
先看是否涉及資產增置改良或投資,是則資本門,否則經常門;維修油料屬經常門、購置屬資本門。
Q9怎麼從預算書看政府財政健不健康?
翻到『經常門收支差短』欄,若經常收入連經常支出都打不平,代表在借錢過日子,比看總赤字有意義。
Q10怎麼抓政府把經常支出塞進資本門?
比對項目實質性質:車輛維修費、加班費、委辦研究費若列資本門,即為美化收支差短的疑點。
Q11如何判斷一筆舉債合不合理?
看支應的是資本門投資(合理代際分擔)還是經常門消費(這代消費下代買單,財政紀律疑慮)。
Q12經常門平衡是這條規定的還是第23條?
第10條只規定分類,平衡紀律由預算法第23條與公共債務法第4條規範,兩者連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維度 | 經常門 | 資本門 |
|---|---|---|
| 性質 | 日常性、消耗性收支 | 資產增置、改良、投資與資本收入 |
| 支出例子 | 薪資、津貼、水電、維修、油料 | 蓋大樓、買設備、修橋、增加投資 |
| 收入例子 | 稅課、規費等經常收入 | 減少資產、收回投資 |
| 舉債支應 | 原則不應靠舉債(應收支平衡) | 可舉債(代際分擔,黃金法則) |
| 財政意義 | 收支差短反映日常財政體質 | 反映長期投資能量 |
經常門
- 性質
- 日常性、消耗性收支
- 支出例子
- 薪資、津貼、水電、維修、油料
- 收入例子
- 稅課、規費等經常收入
- 舉債支應
- 原則不應靠舉債(應收支平衡)
- 財政意義
- 收支差短反映日常財政體質
資本門
- 性質
- 資產增置、改良、投資與資本收入
- 支出例子
- 蓋大樓、買設備、修橋、增加投資
- 收入例子
- 減少資產、收回投資
- 舉債支應
- 可舉債(代際分擔,黃金法則)
- 財政意義
- 反映長期投資能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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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7 版
(0210813 制定)
各級政府之預算,依法定收支系統之劃分,各自獨立同級地方政府之預算亦同。
(0260319 全文修正)
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特殊門。 歲入除長期債務所入及處分有永久性財產所入應屬特殊門外,均為經常門。 歲出除償還長期債本費用及增置有永久性財產費用應屬特殊門外均為經常門。 歲入歲出經常門與特殊門之預算,均應按其每年度之變更程度,分別註明其常時部分與臨時部分。
(0370501 全文修正)
政府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其年度依民國紀元之年次為名稱。
(0420605 全文修正)
政府會計年度,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但國營事業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其年度名稱各依其開始日所屬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
(0480804 修正)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以次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國營事業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0601210 全文修正)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以次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0871015 全文修正)
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資本門。 歲入,除減少資產及收回投資為資本收入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收入,應列經常門。 歲出,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
立法理由一、本條為原條文第八條移列。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六條歲入與歲出不包括債務之舉借與償還,刪除第二項歲入「增加債務」及第三項歲出「減少債務」之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各級政府之預算,依法定收支系統之劃分,各自獨立同級地方政府之預算亦同。
歲入歲出預算,按其收支性質,分為經常門特殊門。 歲入除長期債務所入及處分有永久性財產所入應屬特殊門外,均為經常門。 歲出除償還長期債本費用及增置有永久性財產費用應屬特殊門外均為經常門。 歲入歲出經常門與特殊門之預算,均應按其每年度之變更程度,分別註明其常時部分與臨時部分。
政府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 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其年度依民國紀元之年次為名稱。
政府會計年度,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但國營事業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其年度名稱各依其開始日所屬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以次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國營事業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七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六月三十日終了,以次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一、本條為原條文第八條移列。 二、配合修正條文第六條歲入與歲出不包括債務之舉借與償還,刪除第二項歲入「增加債務」及第三項歲出「減少債務」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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