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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預算法37各單位預算之編製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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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 37 條要求歲入按來源別、歲出按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三層編製,並以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

Q · 政府預算書上的數字是怎麼分類編製的?

歲入按來源別,歲出按三層科目並算成本

依預算法第 37 條,各機關單位預算的歲入要按「來源別」科目編製(稅、規費、財產收入等),歲出則要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用途別」三層科目編製;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還必須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據以計算公務成本。這套格式讓立法院與民眾能把預算追到具體計畫與單位成本。

白話解讀

你繳的稅最後變成了什麼?這條法律是答案的起點。它規定了政府每個單位編預算時,必須把錢的來源(歲入)和錢的去向(歲出)攤成可以被檢視的格式。歲入要按「來源別」分類(這筆錢是稅、是規費、還是賣國有財產來的),歲出要按「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三層拆解(這筆錢是國防還是教育?哪個具體計畫?買設備還是發薪水?)。更狠的是後段:每個計畫還要選定「工作衡量單位」算出公務成本。意思是政府不能只說「這個計畫要 10 億」,必須說「處理一件案子成本多少、總共要處理幾件、所以要 10 億」。這條是預算透明的技術根基。沒有這條,立法委員拿到的預算書會是一坨無法審查的數字。有了這條,每一塊錢理論上都能被追到具體的計畫和用途。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 37 條規範各機關單位預算的編製科目格式:歲入依來源別、歲出依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三層分類,並要求各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須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是政府預算透明與可審查性的技術根基。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想看政府某個計畫的預算明細,要去哪裡找?

中央政府的話,主計總處網站和立法院預算中心會公開各機關的單位預算書;地方則由各縣市主計處公開。因為預算法第 37 條的規定,歲出會按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三層拆解,並附工作衡量單位。直接搜尋「XX機關 OO年度單位預算」通常就找得到 PDF;若只給總額不給三層拆解,即違反本條規定。

Q2什麼是「工作衡量單位」?聽起來很抽象

白話講就是「這個計畫的產出單位」,例如戶政事務所是處理戶籍登記件數、警察局可能是巡邏時數或處理案件數。有了這個單位,預算總額除以單位數就是單位成本,審查或監督時才有比較基準。「工作量無法計算者」是法定例外,但常被機關用來規避成本檢驗。

Q3歲出的三層科目分別是什麼?

政事別看屬於哪個施政領域(如國防、教育)、計畫或業務別看用在哪個具體計畫、用途別看買的是什麼(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三層由粗到細,讓預算能被追查到單筆支出。

Q4預算法第 37 條是什麼?

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的編製科目:歲入按來源別、歲出按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三層,並算公務成本,是預算透明的技術根基。

Q5工作衡量單位是什麼意思?

計畫的產出計量單位,如處理案件數、巡邏時數;預算除以工作量即為單位成本,作為審查比較基準。

Q6歲出三層科目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差在哪?

政事別看施政領域、計畫或業務別看具體計畫、用途別看買什麼,三層由粗到細。

Q7什麼是公務成本?

計畫每完成一個工作衡量單位的平均成本,反映行政效率,是刪減或檢視預算的客觀依據。

Q8單位預算書怎麼看?

下載機關年度單位預算 PDF → 歲出依政事別、計畫別、用途別逐層找 → 對照工作衡量單位與工作量。

Q9計畫的單位成本怎麼算?

計畫年度預算總額 ÷ 工作衡量單位數量=每單位公務成本,再與同類計畫或往年比較。

Q10去哪裡免費下載政府單位預算書?

中央上主計總處與立法院預算中心網站,地方上各縣市主計處網站,全部免費公開。

Q11怎麼證明某計畫成本不合理?

用工作衡量單位算出單位成本,對比同類計畫或歷年數字,差距過大即可作為質詢依據。

Q12預算法 37 條 vs 第 32 條差在哪?

第 32 條是歲入歲出基本分類原則,第 37 條是單位預算的具體編製科目與成本計算細則。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科目層級分類依據回答的問題範例
政事別按政府職能分類這筆錢屬於哪個施政領域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國防支出
計畫或業務別按具體計畫或業務分類這筆錢用在哪個具體計畫國民小學營養午餐計畫
用途別按支出性質分類這筆錢買什麼人事費、業務費、資本支出—設備及投資

分類依據

政事別
按政府職能分類
計畫或業務別
按具體計畫或業務分類
用途別
按支出性質分類

回答的問題

政事別
這筆錢屬於哪個施政領域
計畫或業務別
這筆錢用在哪個具體計畫
用途別
這筆錢買什麼

範例

政事別
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國防支出
計畫或業務別
國民小學營養午餐計畫
用途別
人事費、業務費、資本支出—設備及投資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財政法(昭和22年法律第34号)— 予算の区分・科目(款項目)に関する規定
韓國국가재정법 — 예산의 구분(장·관·항·세항)및 성과계획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预算编制(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13 — Gliederung des Haushaltsplans(Einzelpläne, Kapitel, Titel)
法國LOLF — nomenclature budgétaire par missions, programmes et action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6

(0210813 制定)

總概算之核定,歲出方面應按照第一級、第二級及第三級機關單位之概算,決定各門各類之概數,其由不專屬於任何機關單位之基金支出經費時亦同,歲入方面,應按照來源別決定各門各類之概數,如其總額不敷歲出時,由財政部擬具辦法,經行政院呈請國民政府委員會轉送中央政治會議核定之。   前項核定之概數,為歲出歲入之最高標準數額,各機關擬定預算時不得超過。

(0260319 全文修正)

第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關於預算之規定,於概算準用之。

(0370501 全文修正)

總預算全案應於十二月十日以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十二月十五日以前由總統公布之,其附屬單位預算部份分別以命令定之。

(0420605 全文修正)

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之數額,歲入依來源別科目,歲出依用途別科目,編造分配預算。   前項分配預算屬於經常門者,應按月分配,屬於臨時門者,應依實施計劃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0601210 全文修正)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者,其編列方式得不在此限。

(0871015 全文修正)

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

立法理由本條為原條文第三十三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210813 制定)

總概算之核定,歲出方面應按照第一級、第二級及第三級機關單位之概算,決定各門各類之概數,其由不專屬於任何機關單位之基金支出經費時亦同,歲入方面,應按照來源別決定各門各類之概數,如其總額不敷歲出時,由財政部擬具辦法,經行政院呈請國民政府委員會轉送中央政治會議核定之。   前項核定之概數,為歲出歲入之最高標準數額,各機關擬定預算時不得超過。

(0260319 全文修正)

第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關於預算之規定,於概算準用之。

(0370501 全文修正)

總預算全案應於十二月十日以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十二月十五日以前由總統公布之,其附屬單位預算部份分別以命令定之。

(0420605 全文修正)

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之數額,歲入依來源別科目,歲出依用途別科目,編造分配預算。   前項分配預算屬於經常門者,應按月分配,屬於臨時門者,應依實施計劃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0601210 全文修正)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者,其編列方式得不在此限。

(0871015 全文修正)

本條為原條文第三十三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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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預算法第 37 條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預算法第 3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預算法第 37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