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預算法84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與先支一部

快速跳轉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84條規定特別預算審議準用總預算程序,但戰爭、經濟變故、重大災變三種緊急情形可先支付一部,不必等立法院審完。

Q · 政府災後可以不等立法院審完就先撥款嗎?

可以,但僅限戰爭、經濟變故、災變三種情況

依預算法第84條但書,符合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時,為因應緊急需要,政府得在立法院完成特別預算審議前「先支付其一部」。第四款「重大政事」不適用此但書,必須走完整審議程序。要件三項:屬前三款緊急事由、有緊急需要、僅先支付一部而非全額。

白話解讀

災害發生後三天,政府就能撥第一筆錢進入災區,這不是行政院長簽個字就好,背後有條法律支撐。本條前半段告訴你:特別預算的審議流程跟總預算一樣(提案、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公布)。後半段才是這條真正的價值所在:但書條款。如果是第83條前三款(戰爭、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可以「先支付一部」,不必等立法院審完。這個設計是雙刀劍。一面是救命用的:颱風重創之後不可能等上兩個月走完審議流程。另一面是政治的:「先支付一部」的「一部」是多少?沒有明確規定,這就是行政院和立法院之間每次特別預算攻防的關鍵戰場。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84條為特別預算的審議程序規範。原則上特別預算之審議準用總預算規定(提案、立法院審查、三讀、公布),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緊急情形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於審議完成前先支付其一部,構成政府緊急撥款的法律授權與界限。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先支付一部」的「一部」可以是多少?

法律上沒有規定比例,由行政院視政治判斷和緊急程度決定。莫拉克風災時行政院先撥約三分之一。先撥比例越高,立法院後續審議空間越被擠壓,這就是政治爭議所在。內行人提示:監督特別預算時,「已先撥比例」比「總額」更能反映行政權擴張。

Q2如果立法院後來大幅刪減特別預算,但行政院已經先撥了,怎麼辦?

理論上會出現預算超支問題,須於年度結束時做特別處理(併入決算說明或編入下年度回沖)。實務上罕見,因前三款緊急情形下立法院大幅刪減的可能性不高。內行人提示:這個風險正是本條把先支付鎖在前三款的核心理由。

Q3預算法第84條是什麼?

規範特別預算審議程序準用總預算規定,但前三款緊急情形得先支付一部,是政府緊急撥款的法律依據與界限。

Q4特別預算和總預算審議差在哪?

程序準用總預算(提案、審查、三讀、公布),差別在前三款緊急情形多了先支付一部的彈性。

Q5什麼叫先支付一部?

緊急情形下,於立法院審議完成前先行支付部分款項,比例由行政院視緊急程度裁量,非全額動支。

Q6預算法84條跟預備金(22條)差在哪?

先支付一部是特別預算審議前的緊急動支;預備金是已編列總預算內、供無法預見支出的常設機制。

Q7政府特別預算怎麼先撥款?

確認屬第83條前三款事由 → 認定緊急需要 → 行政院決定先支付一部 → 特別預算案續送立法院審議。

Q8如何判斷先撥金額合不合理?

看已先撥金額占特別預算總額的比例,比例過高(如近全額)可質疑實質取代審議。

Q9監督政府先支付不用花錢嗎?

立委質詢、要求揭露明細皆無成本;若要循司法途徑爭訟,則涉裁判費與律師費。

Q10怎麼證明政府先撥款違法?

舉證該特別預算屬第83條第四款(重大政事)卻先支付,或先撥比例顯逾緊急需要而實質繞過審議。

Q11特別預算 vs 追加預算哪個能先撥?

特別預算前三款可先支付一部;追加預算(79、82條)準用總預算審議但無先支付機制。

Q12先支付一部 vs 動支預備金差在哪?

先支付是審議前的緊急授權需事後補審;預備金是總預算內既有額度,動支後列入決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Total budgetSpecial budgetSupplementary budget
審議程序完整提案→審查→三讀→公布準用總預算規定準用總預算規定(第82條)
可否先支付原則不可前三款緊急情形得先支付一部無先支付機制
適用事由年度常態戰爭/經濟變故/災變/重大政事(第83條)經費不足或新增業務(第79條)
先支付限制限第一至三款,第四款不適用

Total budget

審議程序
完整提案→審查→三讀→公布
可否先支付
原則不可
適用事由
年度常態
先支付限制

Special budget

審議程序
準用總預算規定
可否先支付
前三款緊急情形得先支付一部
適用事由
戰爭/經濟變故/災變/重大政事(第83條)
先支付限制
限第一至三款,第四款不適用

Supplementary budget

審議程序
準用總預算規定(第82條)
可否先支付
無先支付機制
適用事由
經費不足或新增業務(第79條)
先支付限制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財政法第29条(補正予算)・第24条(予備費による緊急支出)
韓國국가재정법 제89조(추가경정예산)・제22조(예비비)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67-69条(预算调整)・第40条(预备费)
德國Art. 112 GG(über- und außerplanmäßige Ausgaben bei unvorhergesehenem und unabweisbarem Bedürfnis)
法國Article 13 LOLF(décret d'avance pour dépenses urgent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3

(0210813 制定)

審定之各省總概算書,國民政府應於二月底前發還各該省政府。

(0260319 全文修正)

經前條審定後,縣市政府應擬定預算送縣市議會審議,縣市議會未成立時,送省政府會議審定之。   前項預算,經縣市議會議決或省政府會計審定後,由縣市政府於十二月一日前公布,並由省政府彙送中央主計機關中央審計機關及財政部備查。

(0871015 全文修正)

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

立法理由本條為原條文第七十六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0210813 制定)

審定之各省總概算書,國民政府應於二月底前發還各該省政府。

(0260319 全文修正)

經前條審定後,縣市政府應擬定預算送縣市議會審議,縣市議會未成立時,送省政府會議審定之。   前項預算,經縣市議會議決或省政府會計審定後,由縣市政府於十二月一日前公布,並由省政府彙送中央主計機關中央審計機關及財政部備查。

(0871015 全文修正)

本條為原條文第七十六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預算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預算法第 84 條規定:「特別預算之審議程序,準用本法關於總預算之規定。但合於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預算法第 8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預算法第 84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