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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知道決算法第10條的內容。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報告與其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程序之所定。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報告與其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程序之規定。
各機關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機關改組者,由改組後之機關一併編造。 二、機關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後之機關按名稱更改之前後分別編造。 三、數機關合併為一機關者,在未合併以前者,各該機關之決算由合併後之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機關之組織變更致預算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編造。
不專屬於任何機關單位之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轉者,由改變或移轉後主管各該基金之機關一併編造。 二、基金名稱更改者,按名稱更改之前後,分別編造。 三、數基金合併為一基金者,各該原基金之決算,由合併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基金先合併而後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主管機關編造。
(刪除)
立法理由本條移列於修正條文第九條規定,爰予刪除。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報告與其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程序之所定。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報告與其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程序之規定。
各機關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機關改組者,由改組後之機關一併編造。 二、機關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後之機關按名稱更改之前後分別編造。 三、數機關合併為一機關者,在未合併以前者,各該機關之決算由合併後之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機關之組織變更致預算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編造。
不專屬於任何機關單位之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轉者,由改變或移轉後主管各該基金之機關一併編造。 二、基金名稱更改者,按名稱更改之前後,分別編造。 三、數基金合併為一基金者,各該原基金之決算,由合併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四、基金先合併而後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主管機關編造。
本條移列於修正條文第九條規定,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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