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重點摘要會計法第122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須公布後算至第三日才生效。
Q · 會計法是公布當天就生效嗎?
不是,公布後算到第三日才生效
依會計法第122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搭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不是公布當天生效,而是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公布日算第一天,往後到第三天才正式拘束所有人。這個三天差距在判斷某行為適用新法或舊法時可能成為爭點。
你以為法律一公布就立刻生效?會計法第122條只寫了六個字「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魔鬼在細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這種寫「自公布日施行」的法律,不是公布當天生效,而是從公布之日起算到第三天才正式發生效力。這個三天的差距,在實務上偶爾會變成關鍵:某個行為發生在公布後第二天,到底適不適用新法?答案是還沒生效。多數人從沒注意過公布和施行之間其實有一道時間縫隙。會計法選擇最單純的生效方式,沒有另定施行日期,也沒有授權行政院決定,公布完跑完三天就上路。
會計法第122條為本法之施行條文,採「自公布日施行」之最單純生效模式,未另定施行日期亦未授權行政院定之;其實際生效時點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
不是。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明定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公布當天並非生效日。
會計法第122條為本法施行條文,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採最單純之生效模式,未另定施行日期亦未授權行政院定之。
需要緩衝準備期的法律會另定施行日期或授權行政院定之;會計法以既有制度為基礎,不需過渡期,故採公布日施行。
依會計法第122條自公布日施行,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算至公布後第三日生效。
指法規不另定施行日期,自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是最單純的生效模式。
公布是總統對外發布法律,施行是法律開始發生拘束力,兩者間依法有三天時間差。
它是本法的施行條文,規定會計法自公布日施行,未另定日期亦未授權行政院定之。
公布之日算第一天,往後推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先看該法施行條文怎麼寫,再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或14條推算確切生效日。
確認行為發生日,與依生效規則推算的生效日比對,生效日之後始適用新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查 pcode T0030001 的法規沿革。
前者依第13條算至第三日生效;後者依第14條自所定特定日生效。
| type | 生效時點 | 適用情形 |
|---|---|---|
| 自公布日施行 | 公布後算至第三日 | 不需緩衝期之法規(如會計法) |
| 另定施行日期 | 法規明定之特定日 | 需給人民/機關準備期之新制 |
| 授權命令定之 | 由行政院以命令指定 | 施行時程需配套或分階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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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機關被裁或基金結束而交代時,交代人員視為前任,接收人員視為後任,其交代適用本章之規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因機關被裁或基金結束而交代時,交代人員視為前任,接收人員視為後任,其交代適用本章之規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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