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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會計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會計報告分左列二類: 一、靜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 二、動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經過情形。
  2. 前項靜態、動態報告各表,遇有比較之必要時,得分別編造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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