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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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會計報告分左列二類: 一、靜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 二、動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經過情形。
- 2.前項靜態、動態報告各表,遇有比較之必要時,得分別編造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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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會計法第 22 條將政府會計報告分為兩類:靜態報告表示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動態報告表示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並得視需要編造比較表。
Q · 政府的會計報告分成哪幾種?
兩類:靜態看某天狀態,動態看一段期間變動
依會計法第 22 條,政府會計報告分二類:靜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某一時點的存量,如資產、負債、現金結存);動態之會計報告,表示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經過情形(一段期間的流量,如收支進出)。第二項另規定,靜態、動態各表遇有比較之必要時,得分別編造比較表,把不同時點或期間並排以判讀趨勢。
深度解讀
會計世界裡有一組你可能聽過卻沒真正分清楚的概念:靜態與動態。第22條把政府的會計報告就用這把刀切成兩半。靜態報告像是替政府在某一個特定日期拍一張照片,告訴你那一刻它有多少資產、欠多少債、現金剩多少(一定日期之財務狀況)。動態報告則像是一段影片,告訴你在一段期間內,錢是怎麼進來、怎麼出去、怎麼變動的(一定期間內之財務變動)。一張照片配一段影片,你才看得出政府的財務到底是「現在長怎樣」還是「這一年怎麼走到這裡」。第二項還補了一刀:需要比較時,可以把不同時點或期間的表並排做成比較表,讓你一眼看出是變好還是變壞。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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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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