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會計法第62條規範政府會計過帳程序:傳票記入序時帳簿時須同時記入明細分類帳簿,特種序時帳簿過總帳前原則上先造轉帳傳票。
Q · 政府會計的傳票要怎麼過帳才合規?
依會計法62條,傳票記序時帳時,有明細分類帳就要同時記入
依會計法第62條,傳票記入序時帳簿時,設有明細分類帳簿者必須同時記入;特種序時帳簿按期結算要過入總分類帳簿時,原則上須先以結數造具轉帳傳票、記入普通序時帳簿才能過帳,只有僅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時才准直接過帳;公務財物、特種財物則按期結算後過入另設的統制帳簿。
一筆錢在政府帳上移動,中間要留下幾道痕跡?第62條規定的就是這整套痕跡的走法。傳票(記帳憑證)開出來之後,記進序時帳簿(按時間順序記的流水帳)時,如果有明細分類帳簿,就必須「同時」記進去;特種序時帳簿(某類交易專用的流水帳)按期結算後要過入總分類帳簿時,原則上要先做轉帳傳票、記進普通序時帳簿,才能過帳,只有單純現金出納一種的情況才准直接過帳;公務財物、特種財物則要按期結算後過入另設的統制帳簿。聽起來繁瑣,但這套「同時、先轉帳、再過帳」的規矩就是審計能勾稽的命脈。對你的意義是:只要其中一道斷了,數字對不起來,審計就有施力點。
會計法第62條為政府會計的過帳程序規範,要求傳票記入序時帳簿時須同時記入相關明細分類帳簿,特種序時帳簿過入總帳前原則上先造轉帳傳票,財物則另設統制帳簿勾稽,構成可逐筆倒查的審計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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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第62條第2項要的是每一筆過帳都有憑證可查。特種序時帳簿的結數原則上要先造轉帳傳票、記入普通序時帳簿,才能過入總分類帳簿,只有單純現金出納一種時才准直接過。這道手續看似多餘,卻是審計勾稽的命脈,省掉它,總帳上那筆數字就成了沒有來歷的孤兒,最容易被剔除。
不是。第3項要求公務財物、特種財物按期結算後過入另設的統制帳簿,目的是讓財物的增減有一條能跟帳對照的線。財物出問題的案子,往往敗在帳上根本沒有可勾稽的紀錄,有了統制帳簿,盤點差額一比就現形,反而是保護經辦人自己。
第1項要求傳票記入序時帳簿的同時就要記入相關明細分類帳簿,不能事後補。漏了這道同時記入,後面每一期的明細都會跟著錯,兩本帳兜不攏。
政府會計傳票如何記入序時帳、過入總帳的程序,以及財物如何過入統制帳簿,是審計勾稽軌跡的鋪設規則。
記載非現金收付會計事項、作為過帳憑證的傳票。特種序時帳簿過總帳前原則上要先造這張傳票。
另設用來統合財物明細結數的帳簿,讓公務財物、特種財物的增減與帳上有可對照的線。
序時帳簿是按時間順序記的流水帳,明細分類帳簿是按科目細分的帳,本條要求兩者同時記入。
傳票記序時帳同時記明細帳 → 特種序時帳按期結算 → 結數造轉帳傳票記普通序時帳 → 過入總帳;財物另造轉帳傳票過統制帳簿。
只有特種序時帳簿僅為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時,得直接過入總分類帳簿。
就財物明細分類帳簿按期結算,以結數造具轉帳傳票,過入另設的統制帳簿。
依法定程序補齊明細分類帳並重新勾稽,但同時記入是法定要求,事後補作證明力下降,宜在交接或查核前先自行走一遍過帳軌跡。
一般情形須先造轉帳傳票留憑證再過總帳;僅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時帳務單純,得直接過帳。
| 情形 | 是否須先造轉帳傳票 | 依據 | 勾稽重點 |
|---|---|---|---|
| 一般特種序時帳簿過總帳 | 是 | 第62條第2項本文 | 結數先入普通序時帳簿留憑證 |
| 僅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 | 否(得直接過帳) | 第62條第2項但書 | 帳務單純,從寬處理 |
| 公務財物、特種財物 | 是 | 第62條第3項 | 結數過入另設統制帳簿 |
原始憑證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生效力: 一、依照法律或習慣應有之主要書據缺少或形式不具備者。 二、應經事前審計或稽察,始得舉辦之事項,而未經該管人員簽名蓋章者。 三、應經經手人及點收人簽名蓋章,而未經其簽名蓋章者。 四、書據之數字或文字有塗改痕跡,而塗改處未經負責人員簽名蓋章證明者。 五、書據上表示金額或數量之文字號碼不符者。 六、其他與法令不合者。
除本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轉帳傳票外,各種傳票於記入序時帳簿時,設有明細分類帳簿者,並應同時記入關係之明細分類帳簿。 特種序時帳簿之按期結算,應過入總分類帳簿者,應先以其結數造具轉帳傳票,記入普通序時帳簿,始行過帳。但特種序時帳簿僅為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者,得直接過入總分類帳簿。 公務財物、特種財物,應就其明細分類帳簿按期結算,以其結數造具轉帳傳票,過入另設之統制帳簿。
原始憑證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生效力: 一、依照法律或習慣應有之主要書據缺少或形式不具備者。 二、應經事前審計或稽察,始得舉辦之事項,而未經該管人員簽名蓋章者。 三、應經經手人及點收人簽名蓋章,而未經其簽名蓋章者。 四、書據之數字或文字有塗改痕跡,而塗改處未經負責人員簽名蓋章證明者。 五、書據上表示金額或數量之文字號碼不符者。 六、其他與法令不合者。
除本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轉帳傳票外,各種傳票於記入序時帳簿時,設有明細分類帳簿者,並應同時記入關係之明細分類帳簿。 特種序時帳簿之按期結算,應過入總分類帳簿者,應先以其結數造具轉帳傳票,記入普通序時帳簿,始行過帳。但特種序時帳簿僅為現金出納序時帳簿一種者,得直接過入總分類帳簿。 公務財物、特種財物,應就其明細分類帳簿按期結算,以其結數造具轉帳傳票,過入另設之統制帳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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