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並應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
重點摘要會計法第97條規定政府內部審核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並應分層負責、劃分辦理範圍,精準歸屬審核責任。
Q · 政府機關的內部審核是怎麼查的?
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並分層負責
依會計法第97條,內部審核兼採兩種方式:書面審核(核對交上來的憑證、帳表是否正確)與實地抽查(會計人員可到現場抽幾筆查實際情形)。同時應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把審核責任一層一層切開,每個人只負責自己那一段,出事時可精準追到簽章的人。
你在政府機關上班,每一筆錢要花出去,背後都有一道你可能沒注意的關卡:內部審核。這條告訴你這道關卡怎麼運作。它不是逐張單據從頭看到尾,而是兼採兩種方式:書面審核(看你交上來的憑證、帳表對不對)加上實地抽查(會計人員可以直接到現場、到你桌前,抽幾筆出來查實際情形)。更關鍵的是「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這句話,它把審核責任一層一層切開,每個人只負責自己那一段。這代表當哪天某筆支出出事,追責時不是一鍋粥,而是精準地找到簽章的那個人。懂這條的人知道:你蓋的每個章,在這張責任地圖上都有座標。
會計法第97條為政府內部審核之實施方式規範,明定內部審核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兩種方式,並要求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構成公部門財務審核程序與責任分配的核心基礎。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不是。內部審核是機關內部會計人員自己做的第一道防線,審計部是監察院底下的外部審計,是第二道、更高層級的把關。一筆錢先過內審,事後還可能被審計部複查。內行人提示:很多人以為內審過了就高枕無憂,其實內審是抽查,審計部事後仍可能翻案,兩道關卡的標準和時點都不同。
憑的就是會計法第97條,內部審核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實地抽查是法律賦予會計人員的方式,不是他個人多事。被抽到不代表你有問題,是制度設計上的隨機把關。內行人提示:配合實地查核時,請會計把查核項目和結論寫進紀錄,這份書面反而是你日後面對審計質疑時最好的清白憑證。
關係很大。它把審核責任切成一層一層,每個人只負責劃定範圍內的事。好處是出事時你不用扛別人那段的責任,壞處是你那一段一旦簽了章卻沒實質審核,責任就跑不掉。內行人提示:到職時第一件事就是確認你的辦理範圍有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沒有的話主動要求補上,這是保護自己最便宜的方法。
規範政府內部審核的實施方式,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並分層負責劃分辦理範圍,是公部門財務審核的程序基礎。
書面審核核對憑證帳表的形式合法性、屬逐件核對;實地抽查到現場抽樣查核實際情形、非全查。兩者目的與方法不同。
把審核責任依層級切開、劃定每人辦理範圍,每人只負責自己那一段,出事時責任精準落到簽章的個人。
內部審核是機關內部會計人員的第一道防線;審計部是監察院的外部審計第二道,標準與時點都不同,內審過了審計仍可能翻案。
當場配合查核,並請會計把查核項目與結論寫入紀錄,這份書面是你日後面對審計質疑時最有力的清白憑證。
翻出分層負責的書面範圍劃分文件,確認該筆是否落在你劃定的辦理範圍內,不是你那一層就不該由你扛。
確認辦理範圍有沒有白紙黑字劃清,沒有就主動要求前手或單位補上書面分工表,避免替不該你扛的那段扛責。
先分辨卡的是書面審核(憑證帳表不齊)還是實地抽查(要查現場),對症補件,並要求會計具體指出缺漏與依據。
不是。實地抽查是抽樣,通過內審不代表每筆都被仔細看過,事後審計部仍可能翻出問題,兩道關卡標準與時點不同。
| 比較面向 | 書面審核 | 實地抽查 |
|---|---|---|
| 查核標的 | 交上來的憑證、帳表、報表 | 現場實際情形、實物、現金 |
| 覆蓋方式 | 對形式合法性逐件核對 | 抽樣,非全查 |
| 進行地點 | 會計室書面作業 | 承辦人桌前、業務現場 |
| 主要功能 | 守住每筆形式合法 | 嚇阻並發現實質弊端 |
各種帳簿之首頁,應標明機關名稱、帳簿名稱、冊次、頁數、啟用日期,並由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蓋章。
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並應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
各種帳簿之首頁,應標明機關名稱、帳簿名稱、冊次、頁數、啟用日期,並由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蓋章。
內部審核之實施,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並應規定分層負責,劃分辦理之範圍。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