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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4 分鐘4 分鐘4 分

審計法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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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2. 2.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第82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公布日施行者為公布後第三日起生效。

Q · 審計法第82條的「自公布日施行」是公布當天生效嗎?

不是,依法為公布後第三天才生效

依審計法第 82 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是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才發生效力,並非公布當天。此外,本條第二項將修正條文第 59 條的施行日期,另行授權審計部以命令定之,採分裂式施行,須查主管機關發布的施行日期命令才能確認該條真正生效時點。

白話解讀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這句話你可能掃過去就算了,但裡面藏著一個連很多法律系學生都答錯的陷阱:公布日施行不等於公布當天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是從公布日起算「到第三日」才發生效力。差這兩天,在計算某個行為到底適用新法還是舊法時,可能就是關鍵。這條還有第二層巧思:修正後的第59條,施行日期不寫死在法律裡,而是授權審計部自己用命令訂。為什麼?因為某些條文上路需要配套(系統、人力、子法),立法時無法預知何時就緒,所以把時間決定權留給最熟悉狀況的執行機關。你以為施行日期只是一行廢話,其實它決定了一部法律的每一個字從哪一秒開始能拿來用。

法律定性

審計法第 82 條為審計法末章的施行日期條款,明定本法主體自公布日施行,並將修正後第 59 條的施行日期授權主管機關另定。「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係指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構成判斷新舊法適用時點的法律基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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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自公布日施行」是公布那天就生效嗎?

不是。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自公布日施行的法規,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才發生效力,也就是公布後第三天,常被誤解成當天生效。若法律另定特定施行日期,則依第14條依該特定日生效。

Q2為什麼第59條的施行日期要另外授權審計部訂,不直接寫在法律裡?

因為有些條文上路需要資訊系統、人力或子法等配套,立法當下無法預知何時就緒。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2條允許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本條即採此機制。要確認該條真的生效,須查主管機關有無發布施行日期命令。

Q3審計法什麼時候生效?

審計法第82條規定自公布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為公布後第三日發生效力。

Q4審計法第82條規定什麼?

明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並授權審計部另定修正條文第59條的施行日期,是全法的生效基礎條款。

Q5什麼叫自公布日施行?

指法規從公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並非公布當天就生效。

Q6什麼是授權命令定施行日期?

立法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2條,把特定條文的施行日期交由主管機關以命令決定,本條第59條即採此設計。

Q7公布日施行的生效日怎麼算?

從公布之日起算,公布當日為第一日,第三日即發生效力,可用第三日規則推算。

Q8怎麼判斷審計事項適用新法或舊法?

先抓行為時點,再算法規生效日,以時點對照生效日決定適用版本,授權施行條文另查命令。

Q9怎麼確認修正後第59條已經生效?

查審計部是否發布施行日期命令,光看法律本文無法確認該條實際生效時點。

Q10查審計法生效日期要去哪裡找?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修正沿革,授權施行條文則需查主管機關發布的施行日期命令。

Q11公布日施行 vs 特定日施行差在哪?

前者依第13條為公布後第三日生效,後者依第14條自所定特定日生效,時點認定基礎不同。

Q12自公布日施行 vs 授權命令施行差在哪?

前者依第13條自動推算第三日,後者依第12條須等主管機關命令,生效時點由執行機關決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法の施行期日(附則・施行期日規定)
韓國시행일 (부칙)
中國施行日期(附则)
德國Inkrafttreten (Schlussvorschriften)
法國Entrée en vigueur (dispositions finales)
美國Effective date / commencement claus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2

(0610418 全文修正)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0871029 修正)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

立法理由第二項新增。明定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

  • 第五十九條條文
(0610418 全文修正)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0871029 修正)

第二項新增。明定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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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審計法第 82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修正條文第五十九條施行日期,由審計部定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審計法第 8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審計法第 8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