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5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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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000 條已刪除,條號保留但無實質規範內容,不得作為現行審計程序的法律依據引用。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000 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無實質規範效力
依現行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5000 條已於歷次修正中被刪除,條文表雖保留條號但無實質內容。實務上不得作為審計程序的法律依據引用,引用此條號等同於引用一個不存在的規範。如需處理相關審計事項,應改依現行有效的審計法本法或施行細則其他現行條文為據。
深度解讀
這條已經被刪除了。原本可能規範審計機關內部某項作業細節,但隨著《審計法》與其施行細則歷年修正,立法者認為它要嘛已被其他條文吸收、要嘛已不符實務需要,所以整條拿掉。對你來說,現在引用這個條號毫無意義,但理解「為什麼有些條文會被刪掉」反而是看懂法規體系的關鍵:法律不是越堆越多,而是會被汰除、整併、現代化。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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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