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2 分鐘2 分鐘2 分

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63 條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63條已刪除,編號保留但無內容,不具法律效力,僅供法規沿革查考。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63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無法律效力,僅保留條號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63條已被刪除,現行版本只剩「(刪除)」標記,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條號保留是法規版本控制的標準做法,避免後續條文重新編號造成引用混亂。如需查詢原始內容,須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沿革」頁面追溯歷史版本。

深度解讀

這條已經被刪除了。它曾經是審計法施行細則中的一個條文,但隨著審計實務的演進和母法調整,立法者認為它的功能已經被其他條文取代或不再必要,於是把它從現行法中拿掉。你今天在條文編號表上還看得到「第63條」的位置,但內容只剩「(刪除)」兩個字。這不是錯誤,是法規演進的正常痕跡。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審計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63 條規定:「(刪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6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