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各單位之事務,應就原有編配人員辦理,遇有特別繁忙時,得由各單位主管人員簽請處長另行調派人員協助辦理。
從提供的資料中,無法找到有關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辦事細則第6條的相關資訊,因此無法針對此法條進行逐條釋義。抱歉無法提供更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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