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於必要時,得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核發同行書,強制其到場。
一鍵將「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18-2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