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 5 條
行署秘書室、總務科、調查科,依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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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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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秘書室、總務科、調查科,依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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