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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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使用人工智慧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應進行風險評估,規劃風險因應措施。
- 2.政府應依使用人工智慧之業務性質,訂定使用規範或內控管理機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9條要求政府使用AI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前,須進行風險評估、規劃因應措施,並依業務性質訂定使用規範或內控機制。
Q · 政府用AI對我做出不利決定,我能要求看風險評估嗎?
可以,本法第19條要求政府用AI前須做風險評估
依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9條,政府使用人工智慧執行業務或提供服務前,應進行風險評估、規劃風險因應措施,並依業務性質訂定使用規範或內控管理機制。這代表政府用AI不能黑箱上路,背負法定程序義務。當AI對你做出不利決定時,你可據此要求機關提出該系統的風險評估與使用規範,作為問責與行政救濟的依據。
深度解讀
你跟政府打交道時,做決定的那一方,可能根本不是人。補助該不該過、你的稅單有沒有被標記成異常、你的臉在路口被不被記錄,越來越多是演算法在判斷。第19條做的事,是在政府按下「導入AI」這個按鈕之前先裝一道煞車:用AI辦業務、提供服務之前,必須先做風險評估、規劃因應措施,還要依業務性質訂出使用規範和內控機制。對你的真正意義是,政府用AI不能黑箱上路,它背了一個法定義務,要先評估這套系統會不會出錯、會不會誤傷你的權益。所以當政府的AI對你做出不利決定,你手上多了一個問句:你做過風險評估嗎?那份報告在哪?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1 版
- 業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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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