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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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應因應青年事務需求,設置或指定青年事務專責單位,有效推動青年政策、法規及計畫。
立法沿革 1 版
(1141226 制定)
各級政府應因應青年事務需求,設置或指定青年事務專責單位,有效推動青年政策、法規及計畫。
立法理由為使各級政府有效推動青年事務相關政策、法規、計畫及各項工作,並考量青年事務往往分屬或涉及不同機關或單位之權責,為期有效推動青年事務,爰於本條明定各級政府應因應青年事務發展需求,設置或指定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建立青年事務行政體系,以協調、統合辦理涉及青年事務之其他機關或單位,共同推動青年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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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6 制定)
為使各級政府有效推動青年事務相關政策、法規、計畫及各項工作,並考量青年事務往往分屬或涉及不同機關或單位之權責,為期有效推動青年事務,爰於本條明定各級政府應因應青年事務發展需求,設置或指定青年事務專責單位,建立青年事務行政體系,以協調、統合辦理涉及青年事務之其他機關或單位,共同推動青年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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