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 4 條
各項費用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退還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或保留。
回 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各項費用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退還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或保留。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這一條看完了
整部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的白話解析,訂閱後不限條數
原文與摘要永遠免費;深度解析季 990、年 2,690,七日內不問使用狀況,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