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司律海海組雙榜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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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先打個預防針,這篇文還滿長的,所以我打算分成上下兩集,並且雖然這篇文會介紹我如何讀書,但我一向是個很非主流的人,所以內文的資訊對大部分考生來說不一定有幫助,如果我的讀書方式與諸位讀者大相逕庭,
下集其實主要是一些我的心路歷程,與應考當時的各種OS,偏向軟性抒發,而且我廢話很多,如果嫌無聊的讀者真的可以略過無妨。
《備考作息》
我是個很喜歡睡覺的人,我的睡眠時間非常長,所以每天都12點左右睡,睡到9點才醒,睡醒後悠閒地整理一下再去吃早餐,吃完早餐後大約10點半以前會進圖書館。
備考期間裡,直到今年6月從學校畢業搬回家為止,我每天都待在學校圖書館看書,在圖書館讀書有個好處,那就是有一堆教科書讓我翻,當我讀到一個章節看不懂時,我就會走去對應的書架上,開始翻閱看到的每一本教科書,直到翻到我看得懂的那一本為止,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的推薦書單中會有許多偏冷門書籍的原因,那些全都是我在苦思不得之際無意間找到的好書。
但有時候還是會遇到教科書無法解決的問題,這時我會再去月旦知識庫找有沒有對應的論文,或者直接去問我一位去年已經上榜的同學,基本上到這個地步,99%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我會一路讀到下午5點多,這時我會收拾書包出圖書館吃晚餐,吃完飯後買杯飲料回宿舍,晚上在依照當天讀書進度,快的話我會預先把明天份的函授看完,慢的話就把今天該有的複習進度補完,所以晚上大約也是看1到2小時的書。
6月底畢業後回家,因為到了這時間都只剩下做題目了,所以在家的每天行程都只有寫題目,但我在家讀書的效率不好,每天頂多讀6小時,拆成兩個3小時來讀,就這樣一路讀到二試前。
《考試情形》
這次考試真的是一波三折,不論是一試還二試都出現了各種宛如牛鬼蛇神的題目,不過礙於篇幅,本文還是就簡單寫一下考二試的經過就好。
一、公法
這次公法題目堪稱慘無人道的難度,但我必須很慚愧地說,這次題目其實我寫起來還算順,憲法部分我正常發揮,而行政法部分我甚至看過其中一題的原始判決,考的也是我專攻的環境法,因此慚愧的點是因為最後出來的分數也沒特別高,代表我根本就是在自我感覺良好
二、刑事法
刑法部分,我的感想只有一個:「甲是惡魔吧?」怎麼會有罄竹難書到這種地步的人(X
認真講,因為刑法題歷來都是罪名爆多,所以下筆前一定要先抓出所有罪名後,一一分配每個罪名的時間,以分鐘為單位,否則前面的罪名寫的詳細一點,後面罪名就完全沒時間寫了,寧可寫得太簡略,也千萬不要少寫罪名。
刑訴部分,前兩題都是傳統爭點,尤其我考前一晚正好還讀到無效反詰問,這部分比較沒問題 有疑義的就是最後一小題了,我知道他在考理律案,但我當下想不通的是「這題配了35分,怎麼可能只有一個112憲判9爭點?」如果說是憲法考題也就罷了,但這是刑訴啊?
最後我還是只能去猜老師484想考監聽合法性,此時我又開始思考,那這題到底是本案還是另案監聽……雖然乍看之下很像本案監聽,但如果依據110台上大5765,似乎只要錄到別人講的話就算另案……最後我時間不夠了,只好二選一猜另案監聽,然後開始討論另案監聽的證據使用禁止
三、國文
其實我一直覺得,國考作文是有公式可循的,但我這套公式只能讓保證人拿到基本分,最高也不會超過6成分,所以我一直都是依循自己的公式在寫作文,這次國文第二題真的很刁鑽,給了一篇不知所云的黃山料式的無病呻吟文,還叫我照著他來寫,我看到當下真的很想翻白眼,但沒有什麼比分數重要,所以我還是昧著良心套上公式開寫,幸好最後分數也不錯。
四、民事法一
第一題我看到當下愣住了,因為這完全就是啟洲上課時提過的案例,我自然狂寫啟洲的個人見解,這大概也是我民一考得高的原因。
而第二題雖然出現了我從來沒讀過的權利質權,但我當下狂翻法條,總算翻到了對應的條文,再搭配我的臨場唬爛功力,還是寫了好幾頁出來,最後出來分數也不差,再再證明了真的不能輕言放棄,在考場上遇到不會的題目,就算上窮碧落下黃泉也要擠出東西來。
五、民事法二
第一題乍看之下沒什麼特別的,都是傳統爭點,甚至連61台再186這種背到爛的東西都考出來,有鑑於我對邱派見解掌握度不高,既判力部分我就直接實務見解開下去了,我寫得很順,結果就這樣漏掉了同一瑕疵說的爭點沒提,所以就算面對自己會的題目也不能大意,一定要多想一次,有沒有什麼爭點可能被遺漏的。
第二題就真的是被侵權行為不得抵銷這爭點給擊落了,我當下看到題目時愣了很久,心想這題到底是在考什麼,最後我認定這題應該是在問不當得利會不會構成連帶債務,開始大書特書,結果走出考場才知道寫錯方向了。
六、商法
商法一向是我的弱科,尤其是公司法,直到進了考場我依舊對這科不得要領,原諒我公司法部分已經忘了考試當下在想什麼,所以無法分享給各位。
保險法是我商法裡比較拿手的部分,主要還是啟洲的功勞,今年竟然考保險代位計算,這是我認為整本保險法裡最難的地方,好險我考前有特別練習過怎麼算,考試當下我第一次因為太緊張還算錯了,寫到一半才覺得怪怪的趕緊重算一次,習慣了有計算機的考試,所以突然改用手算就慌了……
證交法因為考的是審計委員會,這爭點還算熱門,所以二總有教過,我倒是有穩穩寫出來,最後還花了一分鐘把審計委員會的立法論建議全都開了標,不確定有沒有幫助就是了。
七、海海
海商第一題其實我思考了很久,因為這題我覺得有超多隱藏爭點,但時間根本不可能寫得完,最後我只選定了「載貨證券背面條款效力」、「運送人責任期間」、「管轄條款」三個爭點來寫,而且這三個爭點新平都講了很久,所以我寫了超多,連漢堡規則也寫了上去。
海商第二題考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的計算,我真心認為這是超級沒人性的題目,選試時間就已經很有限了,竟然還考一個這麼繁瑣的計算題,完全就是在搞人,但我還是只能摸摸鼻子乖乖去算SDR,而且這題還特別提到化學品的污染,明顯就是要寫立法論建議,我也硬擠了一分鐘來寫。
海洋法部分,我看到真的非常想罵髒話,我把函授有講的部分全看完了,連姜皇池的海洋法都硬啃下去了,結果考這兩題我完全沒看過,連法條怎麼翻都沒頭緒,這一刻我才真正體會到,前輩們說海洋法不用看,原來是真的。
《結語》
終於把心得文打完了,如果有認真看到這裡的讀者,拜託再多花一分鐘聽我直抒胸懷一下 ><
國考的艱辛,我想我不必多說,各位一定都比我還了解,在備考期間,除了每天無盡的念書外,還總是有來自世俗的各種阻礙,例如我在備考期間還經歷了A型流感、論文口試、搬家,以及婉拒了身邊好友們無數次的出遊邀約,更扯的是我還在考試前兩天出了車禍,肌肉拉傷,無法保持正常坐姿,考試那兩天我幾乎是靠著肌肉鬆弛劑跟強效止痛藥才撐完全程的。
我想說的是,無論如何,通往成功的路往往都不是一帆風順,只要你能堅持到底,其實就已經贏了一半,所以還在這條路上的讀者們,如果讀累了就想想自己應考的初衷,那個目標還在嗎?如果還在的話,不妨就為了他,再多努力一下吧~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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