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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 109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109 年(2020)法院書記官「刑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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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兩人為健身房教練,某日甲走進員工休息室,發現乙偷偷用萬能 鑰匙打開甲的置物櫃,並將置物櫃內的皮夾拿走,在乙關上置物櫃之際, 甲大聲吼叫「你偷拿什麼東西?」乙嚇了一跳拔腿就跑。甲從後追乙, 在追上乙時立刻撲上去,將乙撲倒,乙反手抵抗,甲隨手拿起手邊的啞 鈴朝乙的手臂打下去,造成乙的手臂骨折,甲在乙疼痛無法行動時,奪 回自己的皮夾。試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分)
甲男、乙女兩人曾經為鄰居,某日夜間甲侵入乙家偷竊,於翻箱倒櫃之 際,驚動了乙,甲遂持螺絲起子攻擊乙,乙被打到頭部而陷入昏迷,甲 繼續找尋財物,後來在抽屜中發現10萬元現金,甲在離去前,見乙仍昏 迷,竟起意性侵(性交)乙得逞,然後拿走現金離去。乙清醒後,向警 察報案。試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分)
甲男凌晨時分開車回家,遇到警察乙臨檢執行酒測。乙攔下甲車,要求 甲吹氣進行酒精濃度檢驗。甲認為自己只吃了薑母鴨,沒有喝酒,竟被 警察攔下而心生不爽,拒絕接受測試。乙見甲拒絕酒測,立即開啟攝影 機要進行錄影蒐證,甲見狀,憤而動手毆打乙的臉部數拳,孰料乙的左 眼亦遭揮擊受傷,經治療後,左眼視力僅存0.1,且僅能視及眼前50公分 內景物。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分)
甲男為某市政府負責新建焚化爐工程招標案之公務員,A 廠商負責人乙 為了得標,遂找機會認識甲,並帶甲前往酒店接受性招待。性招待完畢 後,乙提出將給付甲新臺幣30萬元,以事先得知工程底價、評選委員名 單與其他廠商的競價企劃內容。甲男心動,告知女友丙此情,並請求丙 代為聯繫乙,且透過丙收受現金30萬元,再由丙將裝有底價、評選委員 名單與其他競價廠商企劃內容之信封交給乙。試問甲、丙之行為應如何 論罪?(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