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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97·刑法1/4

法院書記官 97刑法考古題

4 題申論題資料來源:考選部下載 .txt
跨年同科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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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試題4
97
1

刑法第19 條第1 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 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試問所謂「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之 能力」與「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究係何所指?又本條項「不罰」之理論 基礎何在?有無例外規定?試一併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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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刑法上所明定之「阻卻違法事由」,有幾?又所謂「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究係 何所指?試分別簡述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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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謂「強制性交」?又何謂「乘機性交」?至於所謂「詐術性交」,又究係何所指? 試一併說明之。(25 分)

97
4

試就下列各項說明其是否符合「文書」之定義與性質:(25 分) ㈠汽車牌照 ㈡社交用之名片 ㈢日記 ㈣佰元鈔票 ㈤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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