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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115·民法概要1/50

財稅行政 115民法概要考古題

50 題選擇題資料來源:考選部下載 .txt
跨年同科91-115
答案已遮住,先自己作答(本版尚未保留作答紀錄)答案已全部攤開(切「先自己作答」可遮住答案)

題目與答案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50
115
1

甲患有阿茲海默症,經法院為輔助宣告。其父乙死亡後,甲繼承A 屋一棟。嗣後甲未經輔助人同意,將A 屋贈與丙。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因受輔助宣告,不得繼承A 屋
(B)甲未經輔助人同意所為之贈與行為,當然無效
(C)甲未經輔助人同意所為之不動產贈與行為,效力未定✓ 正解
(D)甲受輔助宣告,其所有法律行為均無效
115
2

關於民法上法人之解散與清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解散
(B)法人解散後,除章程另有規定或總會另有決議外,其清算由董事為之
(C)法人於解散後即當然消滅,不再具有任何法律上權利能力✓ 正解
(D)法人清算終結前,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
115
3

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因上學途中遭逢車禍意外,不幸傷重成為植物人,長期臥病在床;事後經行車事故鑑定,雙方各有肇責百分之五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因傷重成為植物人,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
(B)甲雖因傷重成為植物人,仍得向車禍肇事者請求慰撫金賠償✓ 正解
(C)甲因傷重成為植物人,故無需對他方之車禍損害負賠償責任
(D)甲因傷重成為植物人,故無法享有繼承之權利
115
4

82 歲的甲外出後失蹤,音訊全無。其子乙於失蹤滿3 年後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裁定確定。2 年後發現甲尚生存,目前由社會局安置中。依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於甲失蹤滿3 年後,即得聲請死亡宣告
(B)法院裁定所確定之死亡時,依民法規定,推定甲為死亡
(C)甲尚生存者,得依家事事件法第154 條以下規定聲請撤銷死亡宣告
(D)死亡宣告經撤銷後,繼承人對於所受遺產之返還範圍,不因其善意或惡意而有差別✓ 正解
115
5

下列何者非屬準法律行為?

(A)自來水公司寄發繳費通知單
(B)穿不下的牛仔褲丟棄在資源回收箱✓ 正解
(C)配偶對婚內出軌表示宥恕
(D)債權讓與通知
115
6

甲向乙以20 萬元購買二手重型機車一台,乙交付機車時,一併將原廠之操作手冊以及高檔龍頭鎖交付於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給付乙之價金20 萬元,乃屬於消費物
(B)原廠之操作手冊,乃屬於重型機車之從物,於機車所有權移轉於甲時,甲即取得該操作手冊之所有權
(C)乙交付機車時,尚未與甲有讓與合意,此際乃尚未發生物權行為
(D)甲於監理所辦畢過戶移轉登記時,始取得該重型機車所有權✓ 正解
115
7

甲未經乙授權,即以乙之代理人名義,將乙所有之房屋出售於丙。乙嗣後拒絕承認該買賣契約。關於甲、丙間買賣契約效力與丙之救濟,下列何者正確?

(A)該契約自始無效,丙不得向甲主張任何責任
(B)該契約對乙效力未定;乙拒絕承認後,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正解
(C)該契約自始有效,丙得逕請求乙移轉所有權
(D)該契約得由乙撤銷;在乙未撤銷前,丙不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115
8

下列關於形成權之行使,何者無須向法院聲請?

(A)撤銷決議方法違反法令之總會決議
(B)撤銷暴利行為
(C)撤銷傳達人傳達不實之意思表示✓ 正解
(D)撤銷顯失公平之規約內容
115
9

法人之名譽或信用受侵害時,關於其在法律上之請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因其無精神上痛苦✓ 正解
(B)法人之名譽或信用遭侵害時,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C)法人之名譽或信用遭侵害,若受有對達成其設立目的有重大影響且無法以金錢量化之損害,得請求相當金額之賠償
(D)法人主張非財產上損害時,應就該重大影響之存在負舉證責任
115
10

甲原住民所有之A 地為原住民保留地,非原住民乙為經營民宿而出資購買該A地,締約當時,乙善意未知該區域的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雙方合意後,始發現A 地依法不得移轉。此際,乙得向甲請求之損害賠償為何?

(A)嗣後不能,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B)嗣後不能,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
(C)自始不能,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
(D)自始不能,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 正解
115
11

因物價連年上漲,水餃老店不堪成本負擔,逐年調整水餃單價;惟牆上舊菜牌仍標示水餃一顆5 元,但點菜單上卻標示水餃一顆6 元。年節結束後某日,顧客甲走進老店中,即發現門口牆上貼著紅紙寫道:「因應物價上漲,本店所有品項全數調漲。」甲遂開口詢問年邁老闆乙關於水餃價格,乙則回答道:「現在水餃一顆8 元」,甲則回應說:「那向你買10 顆水餃。」嗣後,甲入座後發現店內價格標示紊亂。下列有關雙方合意之水餃價格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為消費者,關於水餃單價,應以最有利消費者之單價定之,故雙方合意之水餃價格為50 元
(B)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故雙方合意之水餃價格為60 元
(C)甲已為口頭詢問並同意,基於民法第98 條之規定,故雙方合意之水餃價格為80 元✓ 正解
(D)為探求當事人真意,故雙方合意之水餃價格,需待甲消費結束後再次詢問乙始能商議確認
115
12

未成年人甲,謊稱其得父母之同意,向乙手機行購買手機一支,乙乃相信甲已取得父母之同意,因而與甲成立買賣契約。請問甲、乙間之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A)有效✓ 正解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但得撤銷
115
13

甲歌手為方便其個人工作室之事務處理,將工作室大小章交由經紀人乙保管,並授權乙於50 萬元額度內有代理權。某日,乙未經甲同意,便以甲及其工作室名義,代理與不知情的丙視聽公司簽訂甲全數歌曲之授權書,並蓋上工作室大小章,隨後乙將權利金500 萬元私吞後捲款潛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為甲之經紀人,有權代理甲對外為所有演藝經紀行為,故其代理甲與丙簽訂之授權書為有權代理,對甲具拘束力
(B)乙在50 萬元額度內雖屬有權代理,但因乙未經甲同意為全數歌曲授權,故該授權書對甲不具拘束力
(C)乙超過50 萬元額度外屬無權代理,故就超過部分對甲不具拘束力,甲無須對丙負授權書之責
(D)乙為甲之經紀人,且保管甲工作室大小章,對外代理甲與丙簽訂授權,構成表見代理,故該授權書對甲具拘束力✓ 正解
115
14

爺爺某日語重心長地跟孫子說到:「我百年之後,便將我的骨灰撒向大海,而這棟房子就留給你了。」該贈與契約附款之性質為何?

(A)始期✓ 正解
(B)終期
(C)停止條件
(D)解除條件
115
15

甲因經濟困頓,竊取其母乙對丙之借據,並在該借據上添載「債權讓與於甲」之字樣及蓋用乙之印章。甲持該借據向丙謊稱已受讓債權,丙於核對借據與印文後,信以為真而對甲為全額給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持有借據並有乙之印文,外觀上足以使人信其有代理權,應構成「表見代理」,由乙負授權人責任
(B)甲持有借據且有讓與字樣,為債權之準占有人;若丙係善意且無過失而為給付,丙之給付發生清償效力✓ 正解
(C)甲持有債權借據,法律上即視為有受領權人,不論丙是否明知其無權受領,丙之債務均歸於消滅
(D)由於借據係甲竊取所得,乙並無提供權利外觀之故意或過失,故丙之給付行為不生清償效力
115
16

甲於民國(下同)114 年1 月1 日貸與乙新臺幣500 萬元,約定同年底返還,並特約甲不得將該債權讓與他人。其後,乙與丙約定由丙承擔該筆債務,甲知悉後表示同意。然甲因急需用錢,瞞著乙於114 年6 月30 日將該債權讓售予不知特約之丁。若丁於年底向丙請求給付時,發現丙已於12 月初陷於無資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乙間有不得讓與之特約,依民法規定,該債權讓與行為違反禁止規定,不論丁是否善意均屬無效
(B)乙丙間之債務承擔,雖經原債權人甲承認,但因甲未通知受讓人丁,丁得主張該承認對其不生效力,仍以乙為債務人
(C)丁雖為善意第三人,但因甲違反不讓與特約,乙仍得以此特約作為抗辯理由,拒絕向丁為給付
(D)至於丙於年底已陷於無資力之損失,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甲對丁不負債務人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 正解
115
17

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1 月1 日受僱於乙公司,年薪100 萬元。由丙擔任甲之人事保證人,雙方未約定保證期間。甲分別於110 年、111 年及114 年因職務疏失導致乙公司受有損害。乙公司於115 年1 月初結算時發現上開情事,並於同年2 月初對甲求償,卻發現甲已無資力,因此乙公司於115 年2 月向丙請求賠償。依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間之人事保證契約雖未約定期間,但依民法規定,自契約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3 年。故丙僅就甲於110 年至112 年底前所生之損害負保證責任✓ 正解
(B)人事保證具有強烈從屬性,只要甲與乙公司間之僱傭關係於114 年仍存續,丙之人事保證責任即不因時間經過而消滅
(C)關於甲於111 年造成之損失,丙之賠償責任應以甲於115 年請求時之可得報酬總額為限,而非以損害事故發生年度為準
(D)乙公司對丙之請求權時效為2 年,應自111 年損害發生時起算。故乙於115 年2 月始向丙請求,其111 年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
115
18

甲將自家的傳家石雕寄放於友人乙的倉庫中。1 年後,乙不幸身故,由其獨生女丙單獨繼承;某日,丙前往倉庫查看時發現甲所寄放之石雕,誤以為該石雕亦為其父乙之遺產。由於丙之同事丁喜愛收藏藝術品,丙遂將該石雕以高價20 萬元出售予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之行為屬誤信管理,故得準用無因管理之規定,甲得主張返還出售石雕之20 萬元✓ 正解
(B)若丁為善意,則丁可主張善意受讓該石雕所有權
(C)甲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丙請求返還出售石雕之20 萬元
(D)若丙於出售石雕時有重大過失而不察該石雕之真正所有人,則丙應依侵權行為向甲負損害賠償之責
115
19

下列何種情況,當事人間不得主張不當得利之返還?

(A)甲積欠乙5 萬元,不知其妻丙已為清償,仍向乙為給付
(B)丁誤以為其未成年之子戊毀損鄰居己之機車,遂對己為損害賠償
(C)庚於建築房屋時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占用鄰人辛之土地,惟辛知其越界而未即時異議✓ 正解
(D)壬給付買賣價金予癸,惟壬與癸間之買賣契約被撤銷
115
20

下列何種情形,甲得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向乙請求返還其所交付之金錢?

(A)甲因先前向乙借款,於乙依民法規定免除該債務後,甲雖明知債務已消滅仍交付清償
(B)甲為清償因賭博所生之債務,而向乙交付約定之款項
(C)甲之父住院期間受好友乙照顧,甲為感念其辛勞,雖法律上無義務,仍致贈乙紅包
(D)甲於臨櫃匯款時,因誤填帳號,致將應支付給丙之貨款誤轉入乙之帳戶✓ 正解
115
21

甲經營飯店,因招聘困難長期缺工,遂聘請非法外勞乙進行清潔工作。孰料,乙於清掃時與顧客等發生下列爭議事件,相關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乙為甲不法聘僱之員工,故乙於房間清掃時不慎造成房客丙行李箱毀損,甲無須負僱用人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乙於清掃大廳地板時,因未適時清除地板水漬,造成欲洽詢住房之顧客丁滑倒受傷,因丁非房客,故甲無須負損害賠償之責
(C)乙於清潔廚房桌面時,不慎將清潔劑濺入湯鍋中,嗣後房客戊因食用湯品後狂瀉不已,甲無須對戊給付慰撫金之損害賠償
(D)乙於清掃飯店走道時,發現房客庚遺落的1 萬元,乙心生歹念據為己有,嗣後甲同庚調閱監視器發現此情,甲需代為償還庚1 萬元✓ 正解
115
22

債務人甲因借款到期無力償還,遂與債權人乙約定,由甲將其所有之A 屋移轉登記並交付予乙,以代原定金錢債務之清償。關於此項約定之法律性質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屬代物清償,只要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原金錢債務即歸於消滅
(B)此屬間接給付,若A 屋之價值不足清償原債務,原債務不消滅
(C)此屬代物清償,為要物契約,除雙方合意外,尚須有現實之給付,原債務始歸消滅✓ 正解
(D)此屬債之變更,甲乙間成立一個新的買賣契約,原借款債務自動轉化為價金債務
115
23

甲、乙協議離婚時,約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丙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由乙任之,甲應按月給付乙、丙二人生活費共2 萬元。若甲始終未給付,乙於10 年後依不當得利請求甲返還其代墊之扶養費。依目前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全部請求權皆因超過5 年時效而消滅
(B)全部請求權皆適用15 年普通時效,故乙得請求返還過去10 年之全額代墊費
(C)關於丙之扶養費部分適用15 年時效;但關於乙個人之贍養費部分,應適用5 年短期時效✓ 正解
(D)扶養費與贍養費性質相同,皆為身分上之給付,應一律適用2 年之短期時效
115
24

甲有一A 地出賣予乙。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後,乙隨即完成匯款,甲亦將A地交付予乙占有使用,然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15 年後,乙對甲之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下列關於法律關係的敘述,何者正確?

(A)A 地之所有權仍屬甲所有,甲得請求乙返還A 地之占有
(B)A 地之所有權仍屬甲所有,甲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乙返還占有A地所受之利益
(C)乙對甲之移轉登記請求權雖罹於時效,但乙係基於買賣契約由甲交付而占有A 地,具有正當權源,甲不得請求返還✓ 正解
(D)若乙於時效完成後,將A 地出賣並交付予丙,因丙與甲之間無契約關係,甲得向丙請求返還A 地
115
25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1,000 萬元,並由丙擔任甲之保證人。其後,丁與甲合意,由丁承擔甲對乙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丁間之承擔契約,非經債權人乙之承認,對乙不生效力✓ 正解
(B)若乙承認債務承擔,保證人丙之保證責任原則上繼續存在
(C)債務承擔生效後,丁得主張其對甲之事由對抗乙
(D)若免責的債務承擔經乙同意者,丁事後無力清償該債務,乙仍得請求原債務人甲負連帶清償責任
115
26

甲以駕駛計程車為業,某日甲駕駛靠行於A 公司之計程車時,因過失擦撞機車騎士乙,致乙全身多處嚴重骨折。乙為全職家庭主婦,因傷重住院及復健,半年內無法從事家事勞動。經查,乙於事故發生時亦有未依規定減速之過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為全職家庭主婦,並無外在實際薪資收入,故不得請求半年內無法從事家事勞動之損害賠償
(B)乙就事故之發生亦有過失,法院得依民法規定,減輕或免除甲及A 公司之賠償金額✓ 正解
(C)甲僅係將車輛靠行登記於A 公司,雖然車身漆有A 公司,但因該事故係甲之過失所致,因此乙僅得向甲求償,不得請求A 公司連帶負責
(D)乙因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用,屬於財產上損害,受有2 年短期時效限制;但精神慰撫金屬於人格權受損,不受消滅時效之限制
115
27

甲向乙借款,並將其所有之A 地設定抵押權予乙。雙方於訂立抵押權設定契約時約定,屆時甲不清償其所擔保之債務,抵押物之所有權即移屬於抵押權人乙所有。依民法規定,此一約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雙方達成合意,該約定即發生所有權移轉之效力
(B)該約定屬流抵契約,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正解
(C)該約定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D)該約定因違反禁止流抵之規定,應屬無效
115
28

甲、乙、丙三人共有鄉下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三人並未協議分管。甲、乙長期久居外地,丙未經甲、乙同意,擅自於該共有土地之特定區域興建房屋居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即占用特定部分使用收益,甲、乙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丙返還其逾越應有部分所受之利益
(B)丙之行為已侵害甲、乙之應有部分,應有部分受侵害等同於所有權受侵害,甲、乙得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C)甲、乙對於該共有物之共同占有受侵奪,得對共有人丙行使物上請求權,請求除去其建築物並返還土地於全體共有人
(D)丙之建屋行為屬於越界建築,甲、乙僅得請求丙支付償金,不得請求拆屋還地✓ 正解
115
29

關於抵押權標的物之法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單獨作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B)債權具有財產價值,雖得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但不得逕依民法物權編設定抵押權
(C)不動產役權具從屬性,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單獨為抵押權之標的
(D)抵押權為不動產擔保物權,其標的物僅限於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權✓ 正解
115
30

甲將其所有之A 屋出租予乙,雙方明確約定不得轉租。然乙未經甲之同意,逕將A 屋轉租予丙。關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乙違反不得轉租之特約,依民法規定甲得不經催告,逕行解除租賃契約
(B)基於債之相對性,乙、丙間之租賃契約並不因違反甲、乙間之約定而受影響,仍為有效✓ 正解
(C)若A 屋因可歸責於丙之事由致毀損滅失,因甲、丙間無契約關係,甲僅能向乙主張賠償,不得向丙請求
(D)乙之轉租行為構成無權處分,在甲未承認前,乙、丙間之租賃契約效力未定
115
31

甲因資金調度之需,向好友乙借款100 萬元,並已收受借貸款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乙就借款約定分5 年償還並定有利息,則利息應於借貸關係終止時支付之
(B)若甲嗣後無法償還借款,甲乃陷於給付不能
(C)若通用貨幣於返還時已失其通用效力,則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正解
(D)若甲、乙就借款未定有返還期限,則乙得隨時請求甲返還
115
32

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2 月1 日向乙借款100 萬元,並央請丙、丁擔任保證人,約定112 年1 月30 日清償,惟甲直至115 年2 月1 日仍未清償,乙於同年2 月2 日向甲、丙、丁請求清償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丙、丁具保證債務,須負優先清償之責,故拒絕清償,為有理由
(B)丙、丁以保證債務具補充性,故拒絕清償,為有理由✓ 正解
(C)甲主張乙之請求已罹於2 年消滅時效,故拒絕清償,為有理由
(D)丙、丁主張甲未受破產宣告,其保證債務尚未生效,故拒絕清償,為有理由
115
33

甲將其所有之A 屋設定抵押權給債權人乙後,因地震受損,甲委請丙進行重大修繕。丙完工後,就250 萬元之修繕報酬請求為抵押權登記。嗣後甲無力清償,A 屋經法院拍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之修繕報酬債權屬於法定抵押權,無須辦理登記,即得優先於乙受償
(B)丙必須辦理抵押權登記始取得抵押權;登記後,其受償順序一律優先於登記在先之乙
(C)丙經登記後之抵押權,於A 屋因修繕所增加之價值限度內,始有優先於乙受償✓ 正解
(D)丙之抵押權不論是否登記,其順位均應依登記先後決定,故乙必然優先於丙受償
115
34

關於普通抵押權不可分性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 正解
(B)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部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C)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D)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115
35

甲以附條件買賣方式出售鑽探機一部給乙,並交付之。乙尚未清償完價金,但因需錢孔急,遂將該鑽探機出售給善意的丙,雙方另約定由丙將鑽探機回租給乙,半年後方取回鑽探機。3 個月後,丙再將鑽探機出售並讓與給丁,並約定3 個月後,丁直接向乙取回鑽探機,並將該事通知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已交付鑽探機於乙,乙已取得鑽探機所有權,故乙再將鑽探機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於丙,係屬有權處分
(B)乙因附條件買賣尚未取得鑽探機所有權,乙係屬無權處分鑽探機於丙,丙為善意,故丙善意取得鑽探機所有權
(C)乙無權處分鑽探機於丙,丙雖為善意,惟乙、丙間係以占有改定之方式交付,故丙無法善意取得鑽探機所有權✓ 正解
(D)丙將鑽探機出售並讓與給丁,係屬有權處分,不論丁之善、惡意,丁皆以指示交付之方式取得鑽探機所有權
115
36

依民法關於共有物分割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共有物之分割協議屬債權行為,雖不以書面為必要,但須經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始生效力
(B)共有人於分割協議決定後,若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其他共有人仍得請求法院裁判分割✓ 正解
(C)分割共有物之訴為形成之訴,於判決確定時即生單獨取得所有權之效力,且其效力溯及至共有關係成立之初
(D)共有物分割後,共有人間互負瑕疵擔保責任,其擔保範圍與民法關於贈與人之規定相同
115
37

甲、乙為大學同學,畢業後未有聯繫。乙某次國外旅行,巧遇甲,雙方心生愛慕,共度春宵。返國不久後,乙發現已懷孕。下列有關認領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知悉後,甲得對乙腹中之胎兒為認領
(B)若乙嗣後生子丙,甲認領丙後,甲得與乙書面約定變更丙之姓氏
(C)若甲與乙結婚,丙無待認領,即視為甲之婚生子女
(D)若甲認領丙後,發現有事實足認其非丙之生父,於丙成年前,甲不得撤銷其認領✓ 正解
115
38

甲與乙為夫妻,婚後生有一子A,並共同收養一女B。某日,剛屆齡退休之甲與單身未婚之A 相偕到海邊釣魚,不幸落海,兩人均失蹤而生死不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與A 落海失蹤,利害關係人得於滿7 年後,向法院聲請為死亡宣告
(B)若不能證明甲與A 死亡之先後,依法推定兩人為同時死亡,則甲與A 之間不發生相互繼承之關係
(C)於法院為死亡宣告後,關於A 男之遺產,因甲已推定與其同時死亡,應由乙與B 共同繼承✓ 正解
(D)雖B 為收養子女,其與甲、乙之法律關係與親生子女相同,甲之遺產應由乙與B 共同繼承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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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與乙女結婚,乙女之母為丙。乙女因病去世後,甲男感念丙年邁無人照顧,遂留於丙宅與其共同生活。半年後,甲男決定與丁女再婚並搬出丙宅,不再與丙同居。關於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女死亡後,甲與丙之姻親關係即告消滅,故甲留居丙宅期間對丙並無法定扶養義務
(B)乙女死亡後,甲與丙之姻親關係並未消滅,惟甲留居丙宅期間對丙並無法定扶養義務
(C)甲與丙留居同住期間,互負扶養義務;但該義務因甲搬離丙宅,甲即無庸對丙負起扶養義務✓ 正解
(D)甲與丙之扶養義務不因搬離而消滅,但因甲與丁女再婚,其對丁女父母之扶養義務應優先於對丙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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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結婚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嗣後因生活不睦,雙方協議離婚。甲、乙離婚時,甲有現存婚後財產2,000 萬元存款,其中有200 萬元為甲公司年終尾牙抽獎抽中刮刮樂獎金。乙有現存婚後財產2,500 萬元,包含繼承自母親之農地,其價值600 萬元。下列關於雙方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彼此互不需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B)甲得向乙請求50 萬元✓ 正解
(C)乙得向甲請求50 萬元
(D)乙得向甲請求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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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關扶養之敘述,何者錯誤?

(A)父母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為限,始享有受扶養之權利✓ 正解
(B)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C)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
(D)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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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婚後育有丙、丁二名子女,子女成家後,甲與丙依法訂有意定監護契約;多年後,甲因年邁而有心智缺陷,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得向法院聲請甲應受監護宣告,於甲受監護宣告時,意定監護契約始發生效力
(B)縱甲與丙間未有特別約定,丙於意定監護契約生效後,為確保甲經濟生活安全,仍得以甲名下之財產投資ETF 指數股票型基金✓ 正解
(C)於意定監護契約生效後,若甲將機車贈送給鄰居戊,丙得請求戊返還機車予甲
(D)若有事實足認丙不符甲之最佳利益,丁得聲請法院選任其與乙為甲之共同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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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生前以電腦打字方式製作遺囑內容,列印後親自簽名並密封於信封內,但未找見證人,亦未向公證人陳述。甲死後家人發現該信封,此遺囑效力為何?

(A)代筆遺囑
(B)自書遺囑
(C)密封遺囑
(D)無效遺囑✓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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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丙。甲因經商失敗恐遭債權人追債,遂與乙商議,雙方並無離婚真意,卻仍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假離婚登記。離婚登記後,甲、乙、丙三人仍共同生活。某日甲不幸因車禍死亡,當時乙已懷有甲之骨肉(胎兒丁)7 個月。關於甲之遺產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甲既已辦妥離婚登記,法律上配偶關係已消滅,故乙不得繼承甲之遺產
(B)胎兒丁雖為甲之子,但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故丁於未出生前並無繼承權
(C)甲乙之離婚因欠缺離婚真意而屬無效,乙仍為甲之配偶,故乙、丙、丁均有繼承權✓ 正解
(D)因甲乙已完成離婚登記,且丁尚未出生,故僅有丙為唯一之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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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1,200 萬元,繼承人有乙妻、丙子、丁女,惟甲在遺囑中交代要將所有遺產中之1,000 萬元遺贈給長期照顧他的看護戊。關於乙、丙、丁、戊可分得甲之遺產,何者正確?

(A)乙得繼承遺產400 萬元
(B)丙得繼承遺產200 萬元✓ 正解
(C)丁得繼承遺產100 萬元
(D)戊得受遺贈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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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所藏傳世珠寶遺贈乙,下列關於該遺贈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遺贈乙未得乙之同意,則該遺贈為無效
(B)若甲以遺囑定遺贈時未滿16 歲,則該遺贈為無效✓ 正解
(C)若乙先於甲死亡,則該遺贈仍為有效
(D)甲死亡後,繼承人丙將傳世珠寶移轉乙之前,遺贈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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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死亡後,其子乙為繼承人,乙欲拋棄繼承權。依我國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3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意思表示
(B)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C)乙未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者,其拋棄繼承不生效力✓ 正解
(D)乙拋棄繼承後,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仍應以處理自己事務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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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結婚,生子女丙及丁,並收養戊。某日,丙、丁因細故爭吵,丙失手致丁死亡。丙此前育有一子A,丁則遺有二女B、C。甲年邁病故,有遺產1,200 萬元,並以遺囑宥恕丙之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戊是甲之法定繼承人,且戊之繼承順序及應繼分同於丙、丁
(B)丙過失致丁死亡,不必經法院判決,丙當然喪失繼承權✓ 正解
(C)丁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故由其二女B、C 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D)B、C 代位繼承丁,其應繼分應平均,故各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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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3 個子女乙、丙、丁,乙結婚後收養一子A,丙出嫁並育有一女B,甲最小兒子丁,因先天重度身障,甲擔心自己將來過世後,丁恐無法自理,故要求丙先立下書面表示願意拋棄繼承。甲並於遺囑中載明乙只能繼承其所有遺產的四分之一,剩餘財產歸由丁所有。不料乙因車禍意外,竟先甲而死亡,嗣後甲死後遺有遺產8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於繼承開始前預先為繼承權之拋棄,無效
(B)乙於繼承開始時已死亡,得由其養子A 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C)若事後發現甲在外尚有欠款800 萬元,丁得於知悉欠款之時起6 個月內以書面向其他繼承人為拋棄繼承之表示✓ 正解
(D)甲之遺囑指定乙繼承遺產四分之一,其餘歸丁所有,已侵害丙之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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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死亡後,其遺產遭自命繼承人丙占用達17 年。甲之真正繼承人乙欲起訴請求丙返還財產。依據民法及近年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繼承開始起逾10 年者,因時效完成,丙得拒絕返還遺產
(B)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民法第767 條之物上請求權,係屬獨立併存之權利
(C)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後,真正繼承人乙即喪失其已合法取得之繼承權✓ 正解
(D)真正繼承人乙依民法第767 條行使物上請求權時,仍受15 年消滅時效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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