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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114·民法概要1/25

財稅行政 114民法概要考古題

6 題選擇題19 題申論題資料來源:考選部下載 .txt
跨年同科91-115
答案已遮住,先自己作答(本版尚未保留作答紀錄)答案已全部攤開(切「先自己作答」可遮住答案)

題目與答案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25
114
1

甲、乙及丙等共15 戶,為臺北市某一社區大樓各層房屋之區分所有人,頂樓為公共空間,設有曬衣架供住戶使用。自民國110 年開始,因丙為15 樓之所有人,丙遂單獨使用該頂樓空間,嗣丙之房屋因欠債遭法院強制執行,經由丁拍定後,甲、乙與其他區分所有人,乃拒絕拍定人丁使用該頂樓空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為15 樓之所有人,其所有權範圍及於頂樓之空間 (B)丙為15 樓之所有人,其若欲單獨使用頂樓空間,應得到全體區分所有人之書面同意,始發生效力 (C)丙為15 樓之所有人,其若欲單獨使用頂樓空間,應得到全體區分所有人之明示分管協議,始得為之 (D)丙如有單獨使用頂樓空間之事實,住戶間互相容忍,未予干涉,且行之有年,即認為全體區分所有人間,有默示分管契約存在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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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離婚多年,罹失智症,平日由同居女友丁照顧。甲另有成家立業且住同縣市之子乙、嫁他地之女丙。因甲已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也無法正常理解日常事務,為保護與避免甲訂立自己無法負責與負擔之契約,有為其聲請監護宣告之必要。下列何者無法幫甲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A)已嫁他地之女兒丙 (B)同住多年照顧甲起居之女友丁 (C)甲之兒子乙 (D)甲住所地之主管機關

(B)同住多年照顧甲起居之女友丁 (C)甲之兒子乙✓ 正解
(D)甲住所地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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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列關於消費借貸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要式契約 (B)無因契約 (C)要物契約 (D)諾成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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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下列關於權利分類之敘述,何者正確? (A)配偶權為一種人格權 (B)身分權為一種對人權 (C)撤銷權為一種支配權 (D)債權為一種相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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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甲對乙說,如果這次國家考試你確定錄取,向我借的B 書就送你,不必還了。乙回答好。甲、乙間並無其他特約時,有關B 書贈與契約之效力為何? (A)附有解除條件 (B)乙回答好時生效 (C)該次國家考試乙確定錄取時生效 (D)無效

(B)乙回答好時生效 (C)該次國家考試乙確定錄取時生效 (D)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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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甲乙結婚,婚前甲之住所地在臺北,乙在臺南。婚後甲乙因工作關係一同居住臺中。甲乙約定以共同居所為共同住所,並設籍於臺中。甲乙育有未成年子女丙。年幼之丙與祖母住高雄。下列關於住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婚後住所地在臺北 (B)丙之住所地在高雄 (C)丙雖未與甲乙同住,但丙仍與甲乙同住所 (D)夫妻雙方之共同住所地,以夫之住所為夫妻共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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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 社區為12 樓房屋,屋頂平台為大樓之共用部分,由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負責維護。然該屋頂平台部分年久失修發生滲漏,致第12 樓住戶乙室內天花板滲漏水受損。乙多次請求修繕,惟管委會決議並經區分所有人會議確認,因經費不足拒絕修繕,乙只好先行僱請廠商修繕屋頂平台,費用為新臺幣(下同)5 萬元。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依無因管理,向管委會請求償還全部修繕費用 (B)乙為不法管理,不得請求償還5 萬元修繕費用 (C)乙修繕違反管委會意思,故管委會僅於所得利益範圍對乙負擔償還費用義務 (D)乙修繕不違反區分所有人意思,故乙得向全部區分所有人請求償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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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甲乙丙丁共同平均負擔對戊之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連帶債務,甲得知乙對戊有得以抵銷之500 萬元債權。甲是否得據此向戊主張抵銷連帶債務? (A)僅乙本人得以主張 (B)甲得主張抵銷250 萬元 (C)甲得主張抵銷500 萬元 (D)甲應經乙之同意,始得抵銷250 萬元

(B)甲得主張抵銷250 萬元 (C)甲得主張抵銷500 萬元 (D)甲應經乙之同意,始得抵銷250 萬元✓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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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甲向乙承租樓房一層供家人居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甲於該屋內因抽象輕過失烹煮不慎,致房屋全部燒燬,則甲不須對乙負賠償責任 (B)當甲之子丙於該屋因重大過失燃放火燭不慎,致房屋部分燒燬,則甲不須對乙負賠償責任 (C)當甲將該屋之部分轉租與丁,丁於該屋因重大過失燃放火燭不慎,致該屋部分燒燬,則甲須對乙負賠償責任 (D)當因甲之疏失致甲向乙承租之該屋被戊侵占使用,戊於使用中因抽象輕過失烹煮不慎,致房屋部分燒燬,則甲須對乙負賠償責任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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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甲趁離職休息,報名參加乙旅行社規劃之東非原野之旅。下列關於旅遊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於出發前1 個月,因車禍骨折須休養及復健,欲變更由其甫自研究所畢業之妹丙參加旅遊。如因丙為旅客而減少費用,旅客不得請求退還 (B)若旅遊當地遭暴雨侵襲,致巴士無法涉水通過原訂路線,則乙旅行社得變更旅遊內容,但因此所增加之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 (C)若甲自行外出,路過當地A 紀念品店購入一手工燭台,而該燭台於返臺隔日即因瑕疵斷裂,則甲得請求乙旅行社協助處理 (D)若甲於旅遊中,違反指示將手臂伸出車窗外,致遭飛禽啄傷,則乙旅行社應為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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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下列關於懸賞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懸賞廣告為單獨行為 (B)廣告人對於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有給付報酬之義務 (C)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廣告所定行為時,原則上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 (D)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仍享有報酬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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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下列關於委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A)受任人受概括委任時,為委任人買入不動產,不須有特別之授權 (B)受任人因有不得已之事由,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委任事務時,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與就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 (C)委任關係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事務處理未完畢前已終止者,除當事人間有相反之特約存在外,受任人不得請求任何報酬 (D)委任人得將處理委任事務之請求權,任意讓與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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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甲騎腳踏車違反紅燈號誌,致與綠燈直行之乙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乙得對甲求償之時效為何? (A)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 年 (B)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2 年 (C)自請求權人知有賠償義務人時起2 年 (D)自請求權得行使時起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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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下列關於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侵權行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擔保標的物之毀損、滅失,構成侵害擔保物權之侵權行為 (B)純粹經濟上損失,非屬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所定之適用對象 (C)二重買賣之故意後買受人,原則上就先買受人債權非屬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所定之適用對象 (D)因第三人故意毀損特定物買賣之標的,致出賣人免給付義務,第三人構成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之買受人人格權之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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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物權之取得,可能依法律規定,亦可能依物權行為。下列何者並非依法律規定取得之物權? (A)受讓人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 (B)無權占有人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 (C)承攬人就定作人因承攬工作所交付之動產,取得動產留置權 (D)分別共有人依協議分割,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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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規定,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此乃普通抵押權之何種特性? (A)優先受償性 (B)不可分性 (C)從屬性 (D)物上代位性6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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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為擔保借款,甲委請丙出面為其借款擔任全額清償之連帶保證人,並由丁提供價值1000 萬A 地設定全額抵押權於乙。嗣後甲無資力清償,且財產經強制執行而無效果。關於乙之500 萬確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得先向抵押人丁請求償還 (B)乙得先向保證人丙請求償還,丙不得以先訴抗辯權抗辯 (C)若乙先向抵押人丁請求償還,丁於向乙為全額清償後,得轉對保證人丙請求償還500 萬 (D)若丁向乙為全額清償後未為內部求償,得向主債務人甲主張償還5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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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下列關於共有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B)共有物,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全體共有人同意管理之 (C)動產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全體共有人之同意 (D)應有部分之處分,各共有人得自由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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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下列何者非屬有權占有? (A)動產質權關係 (B)抵押權關係 (C)寄託關係 (D)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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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乙女為夫妻,甲乙有一子丙,丙未婚。乙妹為丁,丁夫為戊,丁戊收養一女為庚,庚未婚。戊之弟為辛,辛未婚。甲於民國112 年3 月間死亡。關於禁婚親及禁止近親收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與辛非屬禁婚親 (B)丙與庚非屬禁婚親 (C)戊與乙屬禁止收養之親屬 (D)戊與丙屬禁止收養之親屬

(B)丙與庚非屬禁婚親 (C)戊與乙屬禁止收養之親屬 (D)戊與丙屬禁止收養之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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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下列何者為要式行為? (A)家庭生活費用負擔之約定 (B)子女姓氏之約定 (C)婚姻住所之約定 (D)子女親權人之約定

(D)子女親權人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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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結婚後,居住於乙之父丙所有之房屋中。此外,同居此屋者尚有丙之交往對象丁,以及丙之女(亦即乙之妹)戊。假設甲、乙、丁、戊均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丙雖有扶養能力,但其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何者得最優先請求丙扶養? (A)甲、乙 (B)乙、戊、丁 (C)乙、戊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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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甲乙結婚後,生下一女丙,不幸早夭。甲死亡時,除與配偶乙共同生活,尚同時照顧甲之祖母丁與甲之外祖父戊。關於甲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可得三分之二 (B)丙可得四分之一 (C)丁可得三分之一 (D)戊可得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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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設甲於民國110 年10 月間死亡,有繼承人二人為乙、丙。乙為有行為能力人,丙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甲生前立遺囑,將珍藏之骨董遺贈於好友丁。甲生前向債權人戊借款新臺幣(下同)300萬元仍未清償。甲死亡時,留有存款100 萬元。關於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如依民法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後,乙與丙對甲生前向戊借300 萬元仍未清償之債務,不負任何清償責任 (B)乙若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乙則喪失其繼承權 (C)乙如已依民法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丙則視為已陳報 (D)如甲之遺囑有效,乙丙應先將骨董交付丁後,始得對戊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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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乙丙兩子,甲死亡後,由乙丙共同繼承甲之遺產,其後並為遺產之分割。甲之遺產分割費用,應從何處支付? (A)甲之遺產中 (B)乙之固有財產中 (C)丙之固有財產中 (D)乙之固有財產與丙之固有財產中

(B)乙之固有財產中 (C)丙之固有財產中
(D)乙之固有財產與丙之固有財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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