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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04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104 年(2015)法律廉政/法律政風「刑法」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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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謀要殺A,某日看見A 單獨在河邊散步,就共同以水果刀刺A 的腹部, A 倒地不起後,二人以為A 已經死亡而離開,但是二人離開後不久,甲擔心A 的屍 體被發現,沒有與乙商量,就自己回頭去把A 的屍體丟入河中。然而當時A 並沒有 被刺中致命的要害,僅僅是因重傷而昏迷,卻因為被甲丟入河中而溺死。試問甲、 乙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刑法第19 條第1 項和第2 項規定,行為人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降低時,分別予以不罰或 減輕其刑之法律效果。同條第3 項規定:「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 者,不適用之」。請析論第3 項規定之優缺利弊。(25 分)
甲、乙為好友,某日甲殺人後被檢察官偵辦,乙則在檢察官偵查時,作證陳述「涉 案人並非甲而是另有其人」後具結。乙之所以如此陳述,乃是受到甲的唆使。試問 甲、乙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甲男趁其妻乙洗澡時瀏覽乙的手機,意外發現乙與乙女公司上司丙有婚外情。甲不 甘綠雲罩頂,於乙赴歐出差一週之際,冒用乙的名義,將已摻有足量致死劇毒之手 工巧克力禮盒透過快遞寄送至公司給丙,並附上載有「從踏上飛機那一刻,無時無 刻不想你」等文字之卡片傳情。丙收下後,不疑有他,與丙有性關係的秘書丁不甘 丙劈腿,亦以針筒將足量劇毒溶液注入巧克力中。正巧丙的重要客戶A 來訪,A 食 下巧克力後,毒發身亡。試問:甲成立何罪?(25 分)
甲侵入A 女住宅打算偷竊,而正在翻箱倒櫃尋找值錢的財物時,被A 發現,甲一不 做二不休,隨手拿起廚房的菜刀,逼迫A 交出值錢的財物。當A 交出5 萬元後,甲 見A 年輕貌美,又再逼迫A 與其性交。就在完成性交後,甲心想若不殺A 將留下後 患而將A 殺死。試問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甲於某日深夜應酬喝酒後,駕車返家,途中不慎撞上路人乙,乙受傷昏迷但不足致 死。甲下車察看,發覺周圍沒有其他人在場,唯恐此事影響升職,將乙搬離車道棄 置路旁後,旋即駕車離開現場。乙一直到隔日清晨才被人發現,已休克身亡。事後 證明,乙當時雖然受傷,但無立即生命危險,死亡主因是當晚有寒流,乙因失溫休 克身亡,若甲當時有採取救助行為,乙不至於死亡。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 何?(25 分)
某工地堆置著鋼筋數綑係A 所有,某日甲見四下無人看管,認為有機可趁,乃向廢 棄物回收商B 詐稱其有一批廢鐵欲出售,並帶B 至該工地查看。B 誤以為該鋼筋為 甲所有,在價格談妥並將現金交付給甲後,正打算將鋼筋搬運回家時,為A 發現報 警查獲。試問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甲趁深夜便利商店員工值班整理貨物之際,欲竊取收銀機內的錢財,正好上門之顧 客乙見甲形跡可疑,出言喝止。甲見事跡敗露,準備騎乘門口尚未熄火之自己機車 而逃逸。極富正義感之乙向前追捕,擋住甲之機車不讓離去,甲為避免被逮捕,急 催油門衝撞乙,乙閃避跌坐地上,甲揚長而去。試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