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大華工業公司位於某新興工業區內,2008 年1 月1 日向甲保險公司投保商業火
災保險,為期12 個月,又於同年4 月1 日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商業火災保險,為期1
年。大華工業公司不幸於2008 年4 月30 日發生火災,已知下列資料:
起火時之有效保險金額:
保險公司
房屋與裝修
機器設備
存貨
合計
甲
300 萬
200 萬
800 萬
1,300 萬
乙
200 萬
此二項標的物乙保險公司採統
保方式,總保額為600 萬
800 萬
合計
500 萬
1,600 萬
2,100 萬
起火時各標的物之實值分別為:房屋與裝修:600 萬,機器與設備:300 萬,存貨:
1,700 萬。各標的物淨損分別為:房屋與裝修:300 萬,機器與設備:210 萬,存貨:
700 萬。
設房屋與裝修設有自負額:甲保險公司為2 萬,乙保險公司為1 萬。
試依我國現行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之規定,求各保險人對各保險標的物應負賠償
責任為何?又,火災保險損失現場查勘之重點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