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制人員 115 年偵查法學與刑事司法作業考古題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甲因於114 年6 月4 日晚間10 時許,與A便利超商之店員乙發生爭執 而心生不滿,甲即於翌日(即同年月5 日)晚間11 時許以購買之汽油潑 向A便利超商正在值班之店員乙,致乙受傷經送醫急救,嗣後成為重傷。 警方尚未查出何人縱火時,甲於同年月7 日早上10 時許,至某分局向 警員丙自首該縱火犯行,警員丙詢問甲後,警員丙之司法警察機關依刑 事訴訟法得採取何方式將甲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說明理由。(25 分)
司法警察甲於111 年10 月28 日上午10 時許,因接獲線報得知其轄區 內里民乙收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丙賄款新臺幣3 萬元,乙將準 備為該候選人丙向其轄區內有投票權之里民進行買票。司法警察甲研判 消息可靠後,與其同事共4 人遂於同日(即同年月28 日)晚上9 時許, 未有搜索票即前往乙住處進行搜索,立即翻箱倒櫃搜尋證物,最後卻查 無買票名單、帳冊或賄款。請就搜索是否合法說明理由。(25 分)
甲知自己在外積欠龐大債務,已無清償之能力,於115 年1 月1 日中午至 其女友乙住處,趁其女友乙接聽電話未注意之際,且未經乙之同意,拿取 乙所有放在客廳抽屜內之本票1 張得手。另於同年月4 日下午3 時,未經 其女友乙之同意,以乙名義署名簽發金額新臺幣(下同)20 萬元之本票1 張及借據1 張,持向丙借款20 萬元,請問甲犯何罪?並說明理由。(25 分)
依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請就下列有關寄存送達問題,申論之。 ㈠寄存送達程序應如何處理,始為合法送達?(15 分) ㈡檢察官將被害人甲告訴被告乙涉犯妨害名譽之案件,予以偵查終結為 不起訴處分,由轄區警員以寄存送達之方式將該案之不起訴處分書對 甲為送達,該不起訴處分書寄存之日為115 年3 月6 日,且無在途期 間,則甲就該案聲請再議之期間何時屆滿?又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 起,寄存機關依規定應保存多久?(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