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制人員 115 年民法與民事訴訟法考古題
跨年同科94-115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試題4 題
115 年申
第 1 題甲因為經商失敗,積欠債權人乙相當金額之債務,為了避免僅存之A 屋 遭乙強制執行,遂與好友丙訂立假買賣契約,並將A 屋過戶給丙。乙應 如何行使權利以保全自己之債權?(25 分)
115 年申
第 2 題甲、乙兩人共有A 地,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2022 年10 月間甲向丙 銀行借款500 萬元,約定清償期為2026 年4 月30 日,並以其應有部分 為丙銀行設定普通抵押權。甲、乙兩人於2025 年7 月間為分割共有A 地,協議將A 地分割為A1 及A2 兩筆土地,A1 歸由甲單獨所有,A2 歸 由乙單獨所有,並完成分割登記。嗣清償期屆至,甲並未清償對丙銀行 之債務,丙銀行應如何實行抵押權?(25 分)
115 年申
第 3 題甲主張乙向其承租坐落彰化市之A、B 二棟房屋,租賃期間為2 年,租 期中乙因重大過失導致A 屋燒毀,且乙遲付總計3 個月之租金額,經甲 定相當期限催告,乙仍不為支付,甲乙依法終止該租賃契約,爰本於租 賃契約向乙住所地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判命乙賠償燒毀A 屋 之損害,並本於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返還B 屋。乙辯稱已善盡A 屋之保管 責任並無過失,租金均按期繳交等語。問: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對本件訴訟 是否有管轄權?對於乙是否有過失,法院應如何分配舉證責任?(25 分)
115 年申
第 4 題甲主張乙向其借款新臺幣1 千萬元屆期未清償,丙為該借款之保證人且 放棄先訴抗辯權,本於對乙之借款返還請求權以及對丙之保證請求權, 同列乙與丙為被告,合併向管轄法院起訴,請求判命被告給付甲上述積 欠之款項。一審法院判決甲全部勝訴,乙單獨上訴,丙則未上訴。問: 乙上訴之效力是否應及於丙?(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15 · 12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