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2021-08-23
壹、準備方向
當年主要是以司法特考為目標,剛好得知法助招考科目有重疊+無撞日,且一直嚮往法律實務工作,索性給自己嘗試的機會,幸運能夠獲得錄取資格。
🔺鑑於各法院招考方式不盡相同,僅以當初自己報考的狀況大致說明
ㄧ、應考資格和應試比重
(ㄧ)甄選組:具律師合格證書或碩士以上法律系所畢業//中文看打測驗+口試(100%)
(二)甄試組: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系畢業//筆試(70%)+中文看打測驗+口試(30%)
二、筆試科目
(ㄧ)民法、民事訴訟法(含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強制執行法
:採實體、程序混合題型,題目篇幅類似司律,子題很多,考點有出現連帶關係、共同訴訟、共有物等
(二)刑法、刑事訴訟法
:採實體、程序分開題型,題目篇幅類似司特,有一題在考當年剛出爐的大法官釋字#775
✏️時間分配
通常一科四題,答題時間90分鐘,因題目篇幅長短難以預估,所以時間控管極其重要。再來考場不一定會有時鐘提醒,建議考生都要配戴手錶。
✏️答題篇幅
在有掌握重點且非贅言的前提,一題盡可能寫「至少一面」以上。
✏️學說vs.實務
比起學說爭議,法助考試更著重基本定義、請求權基礎和「實務見解」。
三、口試
(ㄧ)基本自我介紹、報考動機
(二)法官助理工作內容
(三)法官交辦助理非職務範圍事項之應對
(四)專業法律問題:如實務案件處理方式或引用法條來源等
✏️口試工作內容敘述
基於面試者大多都還未有實務經驗,這問題只是想瞭解面試者對應徵職務是否有初步認識,故可參考「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
貳、工作內容
🔺由於目前僅待過地方法院刑事庭,
對民事、行政或簡易案件尚未熟悉,
因此下述以刑事庭法官交辦內容為主。
(實際工作量和案件繁雜程度,
還是要以當前分配的法官要求為準)
ㄧ、程序審查
(ㄧ)免訴、不受理、管轄錯誤等
(二)前科表、減刑、定應執行刑案件
(三)時效計算、自首、新舊法比較、緩刑
(四)法官迴避事項、沒收、累犯等
二、卷證整理
(ㄧ)製作附表(含犯罪事實或定應執行刑)
(二)製作證據清單(含簡式及繁式)
三、勘驗:勘驗錄音帶、錄影帶及光碟片、製作譯文
四、資料蒐集及問題分析研究:依照法官交辦之個案爭點或法律問題,蒐集或整理學說及實務資料
五、裁判書類整理:草擬裁判初稿
六、電子卷證
(ㄧ)註解辨識掃描後之圖檔、個資遮隱
(二)彙整電子卷證、製作卷證索引等
七、其他交辦事項:如校對裁判書類
八、其他行政事項:必要時支援法庭,如疫情期間採遠距視訊開庭
九、訴訟輔導:於訴訟輔導科協助民眾法律諮詢(不含實體事項),常見為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
✏️程序審查是入職後學習的首要任務
不同案件(毒品、沒收或累犯)審查方式均不同,共同點在於要懂得精確審閱「前科表」。
✏️草擬、校對裁判書也是協助法官的一環
刑庭裁判偏向「例稿式」居多,參考前輩先例,同時也學到不同判斷流程和思維脈絡。
✏️電子卷證、證據清單佔工作的一大部分
兩者目的都是為了使法官能便於審閱、開庭提示全卷重要證據。透過pdf、word 將各式案件之證據名稱、內容、摘要等編排、歸納,除了基本操作能力,更需要「重要性判別」能力。
礙於篇幅不小心太長😅
有其餘疑問歡迎再提問🙌🏻
👍 22
📖 學習2021-08-22
關於法官助理的經驗,序先聲明由於礙於篇幅關於專有名詞暫不贅述,歡迎深入交流,希望經驗分享給需要的人。
ㄧ、[工作內容]
先說結論倒敘,工作內容取決於搭配的法官性格和習慣,只要是人都會有好人跟不是那麼好的人,無論如何皆有優、缺點。
我是在地方法院刑事庭,我的法官是一般刑庭兼任簡易庭法官、行政法庭事務,法助就是跟著法官的工作走,目的是協助法官與完成法官交辦工作。
主要的工作要區分「合議庭」跟「獨任庭」(或稱準備程序階段)、「聲羈庭」,要開自己股的開庭做庭務員兼通譯的工作以及法院可能會由法官助理輪流為民眾做「訴訟輔導」服務。
1. 一般工作與獨任時:「擬寫判決」與「裁定」、「協助開庭」、「卷整」、「校對判決」、「勘驗譯文整理」。 簡易判決部分,本人半年約寫兩百件左右,裁定無法計算,擬寫判決部分是法助寫完再交由法官審閱,但有些法助同事是不擬寫判決,法官會自己寫,所以還是要看法官交辦。有些法官全額交割、有些分工、有些全部自己來。
2. 合議庭工作:「做電子書籤」、「證據清單」、「開庭時提示證據」。
3. 行政法庭: 與移民署收容所開行政庭,開庭後要寫「續予收容」的裁定 (移民署抓到非法外籍人士時要開庭)
4. 訴訟輔導:在訴訟輔導科櫃檯協助來諮詢的民眾關於各項法律流程,輔導使用何種書狀(不協助撰寫內容)常見的有支付命令、拋棄繼承、強制執行、提起訴訟寫陳訴狀等。
二、[考試準備方式]:
法科部分刑法、民法、國文,法科部分只要好好的寫完即可,我當時還是服役期間去考的,以現在的第一階段都會錄取很多人。
第二階段面試重在態度,面試者當然希望渴望工作的人,不是想試看看,有機會面試了就要上,先上先去再決定要不要做嘛!都是經驗。面試一定會有這題:「為什麼想做這份工作?」
三、[心態建立]:
工作認真對得起自己就好,想著錯誤是累積實務的機會,可能會遇到很善待你的法官,也可能遇到對你不友善的法官,法助是一個學習實務很好的機會,建議年輕的時候可以累積這項經驗,但避免被遇到的人所影響而打擊信心,清楚自己想要什麼,要留、要走心中有一把尺不要怕,若遇到好的法官也可能是一輩子的貴人和學習的榜樣。
礙於篇幅若想更完整了解歡迎再詢問我,謝謝閱讀!
👍 20
📖 學習2021-08-20
前幾天看到指考放榜的新聞,突然回想起自己當年考指考的樣子,突然覺得今年考大學的同學真的好慘,因為疫情指考延期,拖到九月多才能拿到分發結果。所以想說來寫一下工具文,造福一下今年的你們。以下資料全是個人查找,如有錯誤也歡迎指正,請體諒大叔我離大學已經有好一段時間了。
1、 錄取分數:
學測、指考與轉學考分數是每個人根據不同程度的努力及對特定知識範圍的吸收理解,以考試成績的形式表現出來。同時,它也象徵著你與其他人對知識的掌握程度評比。大家耳熟能詳的台、清、交、成、政,傳統學校排名是一個檢視維度,的確,名稱越響亮的學校法律系錄取的分數越高,但同時,你的競爭對手也更強勁。(相關資料:109法律系指考成績排名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96767942.A.65F.html)
純以分數排名前十的校系如下:台大財法、台大司法、台大法學、政大法律、北大財法、北大司法、北大法學、成大法律、中興法律、中正財法、東吳法律、中正法學、中正法制
以學校來看,排名前十如下:台大、政大、北大、成大、中興、中正、東吳、高大、輔仁、東海
2、 上榜率:
法律系的養成與就業可說是與司律考試與國家考試連結在一起,司法官與律師也是多個法律系畢業生的初階目標,因此檢視應屆畢業考取率這個指標可說是一個較客觀、數據化的方式,以台大來說,每年應屆畢業生中約有10位可成為司法官(一屆大約185~195人,每年浮動),律師則為60位左右,這些資訊讓你可對學習氛圍有一個初步判斷,但要注意的是這些上榜人數資訊並沒有官方調查的版本,所以數據是透過 Dcard卡友鄉野調查得來的,以下為連結: https://www.dcard.tw/f/exam/p/230569767 。
以下羅列出名聲較響的法律系2019年應屆上榜人數:
學校 / 律師 / 司法官
台大 60 10
北大 45 5
政大 31 4
東吳 32 2
3、 校友人數:
校友的質量與數量,同時也決定你在進入政府部門、司法部門或業界,是否有機會取得較好的職位與建立人脈機會的重要環節,舉世新之於影視、新聞界與政大商管之於金融界為例,應可很好地說明優秀校友的數量及影響力,足以讓你取得更多機會。
此外,這邊也提供一個估算校友的方式:透過各校法律系所的成立時間,乘以各校系所的入取人數,可以初估其校友數量(每年有所變動)。有興趣者可自行參考各校系所的錄取人數。
👍 14
📖 學習2021-08-19
請教:像社維法32條的免予執行是不需執行的意思嗎?
👍 1
📖 學習2021-08-19
爬了一下dcard有共識的是世新
也有蠻多人留言中原
而文化是聽說師資很好
讓我有點猶豫排序
目前正在填志願有點急
先感謝各位法律前輩🙏
📖 學習2021-08-19
開學將近,最近陸續收到許多學弟妹的私訊,不是問我「x大法律」還是「y大法律」好,就是劈頭就問司律的準備方式,彷彿自己馬上就要上場應試(笑
相信許多應屆上法律系的同學多少都搜尋過「法律系評價」、「法律系出路」等關鍵字,面對排山倒海的「考不上司律就等死」、「塊陶啊」等勸退言論,你們馬上開始擔心自己的未來,甚至都沒踏進校園就開始考慮「轉系」這個即時止損的選項。
我不想灌一堆雞湯告訴你堅持下去是沒錯的,但「出路」也的確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相信你們已然知曉司律的窄門有多難擠進去,那問題來了,除了這個選項,法律系的你擁有什麼選擇呢?
以下根據我個人身邊法律系同學從事職業與104人力銀行數據,統整除司律外,法律畢業生出路前三名,為迷茫的你提供一點方向。
選項1:考公職
比其他系所,法律系的你在大學四年就已大量接觸法條與法學基礎概論,對準備公職考試的法律共同考科,如刑法、行政法、公務員法等,相較其他系所的同學,擁有相對優秀的起跑點,因此不失為一個優秀的選項。
至於詳細能考的種類與職等網路上已有其他詳細資料能參考,這邊不贅述。
選項2:公司法務
公司法務主要處理公司契約的擬定與簽定、一般對外公文的法律意見、變更登記事項的辦理等。這是其他文組出生的同學無法擁有,專屬法律系的機會。在此,也要告訴各位一個大重點——沒有一定要考取律師執照。
雖如此,但公司法務相較其他畢業生,對民法、刑法、訴訟法、商事法等基礎科目都必須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此外,判例、判決、民/刑事庭的決議、行政部門的解釋令函(如經濟部對公司法的解釋、財政部對上市公司的命令)等也要熟悉備用,以應付繁瑣多樣的法律實務工作。
簡單來說:不求專精,但求廣。
選項3:專業執照
這邊舉法律系畢業生除了司律外,常考的專業執照之一——地政士。
地政士門檻較司律低上許多,首先,它沒有畢業科系限制,只要年滿20歲皆可報考,且也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對法律系的你來說,優勢在於五大考科中有四大都跟法律有關(民法與信託法概要、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土地稅法規),且考取執照後能從事的職業也相當多元,包括銀行放款人員、不動產顧問、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對法律系的你來說,亦是一個很好的職涯發展方向。
👍 17
📖 學習2021-08-19
各位學長姐大家好ㄚ!我是一名高二學生~~
最近我在閱讀《法規用語與法規解釋之淺析》第4頁時,它對「等」的注釋寫道:「等」字之使用:有謂「等」字實為虛字,所謂「等上不等下,等內不等外」。惟現行法規仍多以「等」字表示係例示之意。為免疑義,凡為列舉規定,宜不加「等」字。如屬例示,亦宜避免,而以「或其他……」之文字用法代之。
因此我想請教注釋中提到的「等上不等下,等內不等外」是什麼意思呢?我目前查不到相關的解釋TT煩請各位前輩指教~
https://i.imgur.com/bM9bjGQ.jpeg
_
👍 2
📖 學習2021-08-03
B因陳述A之事實導致A威脅要揍B,B就說假如被揍她可以依刑法277吿她,然後A可以告B毀謗嗎?
有問過一個書記官的她說:「跟揍不揍無關,事實2字才是重點,是誹謗罪的構成要件(310條之3)。」我還是有聽沒有懂,求解釋😅😅
👍 1
📖 學習2021-07-20
打擾了,(๑¯ω¯๑)
能幫我條例出關於「兒少性剝削」在刑法中的法條有哪幾條嗎?(*´∇`*)
謝謝各位法律人。◐.̃◐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