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tien1996
從來沒有笨問題,只最怕不敢問問題,最後冒出一堆社會問題。
任何提問都值得討論,所以感謝你有勇氣發問,也可以藉此讓大家一起討論法律觀念。
首先,你的這個反擊行為,我們先假設朝正當防衛的方向去想好了。
按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關於正當防衛之成立要件,客觀上,需存在對行為人或他人之現在不法之侵害;主觀上,防衛者亦必須存有防衛意思,並進而為客觀必要之防衛行為。申言所謂「防衛意思」,係指防衛者認識現在不法侵害之事實,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而為之行為。
就你的狀況,是否可認屬正當防衛,實在有疑慮。
正當防衛必須先考慮四件事:
(一)主觀上是否有防衛意思?
也就是被害者有抵禦加害者的意欲。確實你有可能出於不想被詐騙,所以有防衛意思。
(二)是否為現在侵害?
(三)是否為不法侵害?
這我們放在一起說。所謂現在侵害,即侵害迫在眼前或正在繼續,如果侵害後反擊,就不能算是抵禦現在侵害;另所謂不法侵害,即合法侵害不能主張正當防衛,例如檢警依法拘留(侵害人身自由)。你的狀況,在對方還沒有開口前,你就認定對方是要詐騙/融資/借貸?這樣子主觀過度前置化對方的犯罪行為,目前看來沒有依據。且對方表面上的融資或借貸是否為非法行為,必須進一步確認有沒有敵法意識存在,並不能逕認為不法行為。再退一步而言,若真是詐騙等不法行為,對方尚未著手(即對你做出觀念通知等解說貸款內容的事實行為),也就似無所謂現在侵害可言。
(四)手段是否具必要性?
手段必須以最小或最溫和的防禦方式排除對方侵害。但是,手段所造成的後果,並不是正當防衛需要考慮的地方。假設對方真的有現在不法之侵害,對於「使用高分貝噪音來導致來電者受傷」這等手段,是否是最小且最溫和的防禦方式,以此來排除對方對你的財產造成的侵害呢?在這種狀況下,比較具必要性的作法應該是直接掛斷電話。若你想透過噪音逼對方和你終止談話,並且還傷害到對方的耳膜,難保你沒辦法主張正當防衛,甚至還可能吃上傷害罪的官司。
📌總結:請你遇到時就掛斷電話,然後回去念刑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