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1-09-22
小弟我一直很好奇一個問題
很多公眾人物帳號po文底下都會出現所謂的乳房大軍
為什麼都不會被吉啊
之前也看到有公眾人物忍不下去直接標註IG的
https://i.imgur.com/HutmCiy.png
https://tw.news.yahoo.com/柯佳嬿遭乳房大軍攻陷-氣炸怒槓ig-075506808.html
試問有人吉過乳房大軍嗎?
還是說大家都覺得可以接受呢?
補個法律點:
刑235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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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2-02-05
https://i.imgur.com/yb3Gnpl.jpeg
https://i.imgur.com/cZki0au.jpeg
先說 這是微關法律的心情文,因為實在不知道要去哪裡訴說,只能來這裡取暖😢
前言,我現在22歲,我男友35歲,我們目前交往半年,相處可說是融洽,但總是有一個坎卡在我心裡。
我男友大約在與我交往一兩個月時,還主動去找他前女友,雖然現在沒有了,但我覺得很疙瘩,據男友口中陳述他只是單純想敘舊,關心她。
我男友與她前女友交往已是2012年之事,但畢竟我男友只有交往過三任我是第三任,他前女友是他交往最久的一任約莫兩年。
我並非想使用我的精神疾患來合理化我的行為,但我確實有重度憂鬱症併發幻聽,躁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最主要是沒有藥可以醫治的人格,我有邊緣型人格障礙。
邊緣型人格障礙,最大的表徵就是,極度沒有安全感,而且非常極度害怕被拋棄,也會一直想像他人拋棄自己,目前每個禮拜都有跟心理師心理治療。
順帶一題,我男友當時跟他前女友交往時極度高調,總是在臉書發放閃文,“第三個月囉,我們要一起加油”等等之類之文章話語,且與她同居在我男友家,甚至介紹她給我男友家人認識,而如今過了快10年他遇見我,他什麼都沒有表態,只說想低調,所以不公開,但他不否認,對外如有人問起還是表達他有我這個女朋友,至於為什麼不介紹他家人使我認識,據他的說法是,當時他帶前女友回家,被他爸媽討厭,同樣的事他不想重蹈覆轍,這也使我心裡感到很不是平衡跟滋味。
有一日我與男友交談之中,談到是否能跟他前女友說有我的存在,他當下一直不想這麼做,但我很沒有安全感,所以他做了告訴他前女友,有我這件事,這是2021/10/2之事,會記憶猶新是因為那天我男友也跟我分手了(我們是後來復合一直在一起的)他告訴了他前女友說有我之事後,他前女友惱怒覺得我想讓她成為小三的位置,但我的本意沒有這樣,她卻跟我男友生氣的說,如果我有什麼問題直接加他line找她,我也被激怒,所以加他line,最後卻被她在背後捅一刀。
法律疑慮是讓我最覺得氣憤之重點,她把我跟她line對話PO到臉書上,並且標注我男友,看到的截圖是沒有標我男友的,因為我已經請我男友在臉書撤銷了,然1.沒有截到我line的名字,2.有我的頭貼,3.她這麼公開我們的對話紀錄還諷刺我,我遭到她朋友們的公審,4.他最後一句“妳沒有安全感,憑甚麼找我討”種種使我判斷可以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然我去詢問一位東吳法律系畢業的哥哥(他現已是律師),是否構成,他一直要我思考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並且認為這不構成,因為很難定義“沒安全感”這些字眼是否是貶義詞彙,並且告訴我只有截到我的頭貼並非直接認定是誰(沒有截到名字),所以實在難以構成,我再詢問我哥哥,要如何在法律上教訓她,哥哥只告訴我能用310條而已,別無他法,且若真提告,如是不起訴處分,會使她更得意甚至PO在臉書上,對我不利更會影響我的心情。
我一直覺得非常氣憤,為什麼,這樣的人我卻不能使用法律制裁她,眼錚錚的看著她與她朋友種種的言語諷刺看了實在不快,且所有看過我男友前女友照片的人都說她比我漂亮等等,我自卑感非常之重,所以我一直放不下,並且覺得她的行為真是過分至極,但我卻沒有任何方法能警告她,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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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2021-10-08
第一次發問,文筆及排版不太好,敬請見諒。
我有查詢過每間大學的法律系入學標準、排名以及學費等等,目前心中第一是高雄大學,但因位處高雄讓我有點猶豫😔(雖然學測門檻比某些私大高)
再來,因為我的英文成績太不穩定,所以也有考慮文化大學,網路上有蠻多人說師資還不錯,缺點是學費有點高⋯⋯
冒昧請問大家會如何選擇呢?
(留言區有更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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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2021-09-13
公告發的當下人已在高鐵
查一查發現民宿不能退款只能硬住
所以還是來了台北
結果因為颱風還不能出去玩
只好找了大學同學一起看了糖果人
想問這邊有人被延期搞到的嗎?(我應該不是一個人吧)
今天回台南
又要開始唸書了
嗚嗚嗚希望早日上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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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2022-05-27
各位好,有個刑法問題想請教大家:
倘若甲竊取他人機車的目的是作為搶劫銀行,但後來甲竊車後因故未搶劫,依管見認為,甲成立竊盜既遂罪及強盜預備犯,但若是這兩罪的競合,應該論想像競合嗎?因為強盜預備犯的法定刑比竊盜還低,沒理由讓328第五項吸收竊盜既遂,但若論想像競合又會覺得兩罪侵害的是財產法益,如果今天甲是成立強盜既遂,應該是吸收竊盜罪吧!沒理由因為成立預備犯而跟竊盜想像競合,以上是我的問題,還煩請大家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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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2022-03-23
https://i.imgur.com/ZYOmZGn.png
因為112年才實施18歲成年
那現在考試是算20歲還說18歲擁有完全行為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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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2022-03-13
大家好,我現在是高二生
高一選組的時候因為平常喜歡看推理小說,加上比較喜歡與人相處的工作就選擇社會組,並以法律系為目標,也知道法律系要念很多書,跟準備大大小小的考試。但是還是擔心日後念了法律系發現自己不是法律系要的學生,所以想請問大家當初為什麼選法律系?又或者怎樣的人適合念法律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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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法律2021-09-14
本女子超愛吃糖,可以一下午吃掉一條那種日本味覺糖
突然想到吃糖害我蛀牙的話可以告糖果公司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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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2021-08-30
大家好,我現在是高中生
想寫法律文章,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經驗或是格式等等的,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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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2022-10-27
大家好!我是這屆高三學測生 目標為法律系
想知道能在學測後做些什麼讓二階的備審資料更加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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