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法律大神好,家裡最近賣房。 簽約時買家照理應該要帶40萬定金,但對方只賣房定金簽約時沒有全額拿到,解約的話,其他的錢還能跟對方要嗎帶了10萬現金,其餘30萬有在條約上備註,在3/10前付清。 但條約中也有提到需要在10日內讓樓下鄰居同意此房做工程,否則<無條件解約> 因為沒有成功讓鄰居同意,所以目前對方不買了,那定金剩餘的30萬還能拿到嗎? 不確定那個<無條件解約>是針對此張合約上的所有內容,讓還清剩餘30萬無效化;還是買房交易無條件取消這件事。 再請各位大神解惑了,小妹感激不盡🙏🏼
各位法律大神好,家裡最近賣房。 簽約時買家照理應該要帶40萬定金,但對方只賣房定金簽約時沒有全額拿到,解約的話,其他的錢還能跟對方要嗎帶了10萬現金,其餘30萬有在條約上備註,在3/10前付清。 但條約中也有提到需要在10日內讓樓下鄰居同意此房做工程,否則<無條件解約> 因為沒有成功讓鄰居同意,所以目前對方不買了,那定金剩餘的30萬還能拿到嗎? 不確定那個<無條件解約>是針對此張合約上的所有內容,讓還清剩餘30萬無效化;還是買房交易無條件取消這件事。 再請各位大神解惑了,小妹感激不盡🙏🏼
請問雇主要我在還沒有上班的日期前,先學習上班會用到的事物和過程,這樣是可以的嗎?因為雇主職位較大,怕拒絕後上班的時候會出問題。
請問民事訴訟原告可以拒絕被告的賠償嗎,可以幫我解答嗎? 謝謝
1.以民事訴訟法第449-1條為例,民事法院科處之罰鍰是否係屬行政罰? 2.其強制執行單位是法院民事執行處還是行政執行署
「假如」今天我做了一本書「並且沒有申請版權」那我還能告盜用的人嗎?沒有經過同意。
1.消保會算行政機關還是內部單位? 2.行政院組織法並未寫運安會及黨產會,請問其法律地位應如何定義?
老師對學生進行拍攝並發送給雙方家長說:【兩位學生談戀愛了】、【兩位學生關係親密】 試圖搜過誹謗跟造謠但都指著多數人才算 也跟班導師説過並沒有那層關係但他還是打電話跟雙方母親說那些話 要如何才能讓他停止此種行為?(還是要找老師上面才有用?)
我最近剛好卡了一個民事案件(我是原告),這幾天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通知 在想着怎麼跟對方請求賠償部分 但假設如果調解不成功 那麼法院也不會馬上開庭 這樣一來如果對方趁這段時間惡意脫產 是不是我就無法拿到賠償了呢
我知道這問題很蠢,但我真的不懂,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第二款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如果照字面意思來看,為何立法院監察院不能算行政機關,求各路大神解惑,可以罵我蠢沒問題。
我自己是生存遊戲迷 喜歡掛著對講機出門 快開學升高中 想請問 如果對講機帶到學校 被同學摔了 那算是損壞他人財物 還是其他的法條? 應該請學校處理還是報警處理? 還有如果報警處理能不能立案 (對講機價值大約2500.N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