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2條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2條

第2條

就本部而言,如有以下情況,即屬有人將住宅物業要約出售予任何其他人 —— (a) 該人要約向任何其他人出售該物業;或 (b) 該人邀請任何其他人要約向該人購買該物業。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1分部 — 導言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