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就本部而言,擁有人出售住宅業物不包括 —— (a) 市區重建局向合資格人士承諾(而不論該人有否支付一筆款項作為代價),將位於市區重建局所指定的發展項目中的其中一個位於指定樓層的具有指定實用面積的任何住宅物業,以該指定實用面積的指定每平方呎售價或指定每平方米售價,要約出售予該人;或 (b) 市區重建局作出的用意在確定某合資格人士是否有意接納上述承諾的作為。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3條
就本部而言,擁有人出售住宅業物不包括 —— (a) 市區重建局向合資格人士承諾(而不論該人有否支付一筆款項作為代價),將位於市區重建局所指定的發展項目中的其中一個位於指定樓層的具有指定實用面積的任何住宅物業,以該指定實用面積的指定每平方呎售價或指定每平方米售價,要約出售予該人;或 (b) 市區重建局作出的用意在確定某合資格人士是否有意接納上述承諾的作為。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