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的釋義
第75條
(1) 就本部而言,任何人在下述情況下,即屬作出具欺詐性的失實陳述 —— (a) 該人作出某陳述,而在當時,該人知道該陳述是虛假、具誤導性或具欺騙性的; (b) 該人作出某承諾,而在當時 —— (i) 該人知道該承諾是無法履行的;或 (ii) 該人無意履行該承諾;或 (c) 該人 —— (i) 作出某陳述;而 (ii) 因該人蓄意在該陳述中遺漏某事關重要的事實,以致在作出該陳述時,該陳述變得虛假、具誤導性或具欺騙性。 (2) 就本部而言,任何人在下述情況下,即屬作出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 —— (a) 該人罔顧實情地作出某項陳述,而在當時,該陳述是虛假、具誤導性或具欺騙性的; (b) 該人罔顧實情地作出某承諾,而在當時,該承諾是無法履行的;或 (c) 該人 —— (i) 作出某陳述;而 (ii) 因該人罔顧實情地在該陳述中遺漏某項事關重要的事實,以致在作出該陳述時,該陳述變得虛假、具誤導性或具欺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