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星
法官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國 89 年 1 月 – 96 年 3 月
劉連星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劉連星,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法官(民國 89 年 1 月 – 96 年 3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3,692 筆(民國 87 至 96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30 年上字第 816 號」(提及 19 次)。資料截至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 公開判決
- 3,692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7–9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3,692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劉連星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劉連星 法官在民國 87 至 96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3,692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截至 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劉連星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竊盜(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劉連星 法官有 8 件承審判決獲司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截至 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劉連星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30 年上字第 816 號」,共 19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劉連星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87 年至 96 年(截至 民國 96 年 3 月 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劉連星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劉連星法官的 3,463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11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835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1,835 筆(53.0%)
- 毒品351 筆(10.1%)
- 交通322 筆(9.3%)
- 竊盜231 筆(6.7%)
- 詐欺230 筆(6.6%)
- 重大刑案195 筆(5.6%)
- 傷害153 筆(4.4%)
- 殺人56 筆(1.6%)
- 智慧財產49 筆(1.4%)
- 公共危險18 筆(0.5%)
- 其他領域23 筆(0.7%)
劉連星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劉連星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1,271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1 年 4 個月。
1 年 4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1,271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劉連星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劉連星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1,746 筆(47.3%)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1,036 筆(28.1%)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有罪416 筆(11.3%)
法院認定犯罪成立,但刑度從罰金到重刑差距很大完整說明
「有罪」只說明犯罪成立,輕重要看主文:可能是罰金、緩刑、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也可能是重刑。同一個結果分類底下,人生影響天差地遠。
- 其他376 筆(10.2%)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發回更審56 筆(1.5%)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假釋相關52 筆(1.4%)
與假釋有關的裁定,常見是撤銷假釋或相關聲請
- 無罪4 筆(0.1%)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犯罪,或行為不構成犯罪完整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要定罪,檢方必須把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證據不夠,法院就應該判無罪;無罪判決不等於「法院認證清白」,也不等於「放走壞人」。
- 移送4 筆(0.1%)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准許1 筆(0.0%)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原告勝訴1 筆(0.0%)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劉連星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劉連星法官共有 3,692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746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有罪與無罪判決合計 420 件(未達揭露條件,僅列件數)。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劉連星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劉連星法官共有 3,692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8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殺人上訴駁回
- 年度重訴緝字第464號違反商業會計法等上訴駁回
- 第493號殺人未遂上訴駁回
- 第 553號強盜上訴廢棄原判
- 方法院95年度訴緝字第66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駁回
- 95年度上重訴字第60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上重訴
- 95年度上重更(二)字第75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重更(二)
- 96年度上易字第109號竊盜上易駁回
- 96年度上訴字第115號違反商業會計法上訴駁回
- 95年度上更(二)字第285號強盜上更(二)
- 95年度上重更(一)字第50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上重更(一)
- 95年度上重更(三)字第61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上重更(三)
- TCHM,95,上訴,2337,20070212,2殺人上訴
- 年12月21日所為裁定(95年度交聲字第 981號聲明異議交抗發回更審
- 9月1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竊佔上易廢棄原判
- 年度訴字第2823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廢棄原判
- 院92年度訴字第249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重更(三)廢棄原判
- 95年度交上易字第1113號過失重傷害交上易駁回
- 95年度上重更(三)字第61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上重更(三)廢棄原判
- 96年度上易字第32號加重竊盜上易廢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