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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09號

定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4 月 07 日

法官陳銘壎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709號

聲請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蕭進坤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年度執聲字第27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蕭進坤所犯如附表所示犯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蕭進坤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二罪,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僅記載主刑部分),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核與法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蕭進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 │ │偵查年度 │最 後 事 實 審│ 確 定 判 決 │ ││ │罪 名│宣 告 刑│犯罪日期 │及案號 ├──┬─────┬────┼──┬─────┬────┤ ││號│ │ │ │ │法院│案 號 │判決日期│法院│案 號│確定日期│備 註 │├─┼───┼────┼─────┼─────┼──┼─────┼────┼──┼─────┼────┼────┤│1 │毒品危│有期徒刑│99年3月31 │彰化地檢99│臺灣│99年度訴字│99年7月 │臺灣│99年度訴字│99年8月 │彰化地檢││ │害防制│1年 │日 │年度毒偵字│彰化│第760號 │30日 │彰化│第760號 │30日 │99年度執││ │條例 │ │ │第931號 │地方│ │ │地方│ │ │字第4463││ │ │ │ │ │法院│ │ │法院│ │ │號(99執││ │ │ │ │ │ │ │ │ │ │ │緝773) │├─┼───┼────┼─────┼─────┼──┼─────┼────┼──┼─────┼────┼────┤│2 │毒品危│有期徒刑│99年7月6日│彰化地檢99│臺灣│99年度訴字│99年11月│臺灣│99年度訴字│99年12月│彰化地檢││ │害防制│1年2月 │ │年度毒偵字│彰化│第1266號 │25日 │彰化│第1266號 │21日 │100年度 ││ │條例 │ │ │第1744號 │地方│ │ │地方│ │ │執字第 ││ │ │ │ │ │法院│ │ │法院│ │ │115號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抗告狀繕本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7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銘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7 日

書記官 林淑文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09號於民國 100 年 04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定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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