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329號
- 聲請人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謝皓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15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復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明揭此旨。
三、經查,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聲字第2583號裁定定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3年6月),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憑。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1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如附表編號2至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屬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原不得併合處罰。惟聲請人既係依同法第50條第2項規定,經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提出定應執行刑之聲請,有受刑人簽名並蓋指印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執強)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聲請定刑聲請書1份附卷足稽,則聲請人提出本件聲請於法有據。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認核屬正當,經衡酌受刑人犯行所生危害、犯罪之性質及情節等情形,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1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雖得易科罰金,但與如附表編號2至9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併合處罰之結果,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4號解釋意旨參照)。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2年2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7月11日(聲請書附表誤載為13日) 107年4月25日至27日 107年5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169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847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16日 109年11月19日 109年11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易字第847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16日 109年12月24日 109年12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是 否 否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 署110年度執字第90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3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編號1至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5月3日 107年4月26日至27日 107年4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19日 109年11月19日 109年11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24日 109年12月24日 109年12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否 否 否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編號1至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4月26日 107年4月27日 107年5月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9號、107年度偵字第5465、5486、9573、1287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19日 109年11月19日 109年11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72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24日 109年12月24日 109年12月2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否 否 否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507號(110年度執緝字第374號) 編號1至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編 號 10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聲請書附表誤載為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犯 罪 日 期 109年12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36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312號 判決日期 110年10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10年度易字第31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0年11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是 備 註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