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38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3年度聲字第38號
- 聲請人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金煌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2年度執更字第114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金煌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依刑法第53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乃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而為適當裁判;後者即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120號裁判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本案受刑人就附表所示各罪,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而以上各罪首先判決確定日為102年1月12日,且犯罪時間均在該時點之前;再者,附表編號1、2及編號3所示之各罪,前分別經本院以101年度訴字第805號、102年度訴字第150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4年確定在案等情,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從而,聲請人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 5款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上開說明,在前揭所述之外部性及內部性界限範圍內,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號│ 1 │ 2 │ 3 │ ├──────┼────────┼────────┼────────┤ │罪 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宣 告 刑│共3罪,均處有期 │共5罪,均處有期 │共2罪,均處有期 │ │ │徒刑7年7月。 │徒刑3年7月。 │徒刑3年7月。 │ ├──────┼────────┼────────┼────────┤ │犯 罪 日 期 │101.07.17 │101.08.03 │101.07.16 │ │ │101.08.01 │101.08.26 │101.09.13 │ │ │101.09.14 │101.09.18 │ │ │ │ │101.09.09 │ │ │ │ │101.09.14 │ │ ├──────┼────────┴────────┼────────┤ │偵 查 機 關 │嘉義地檢101年度偵字第6289、7552號 │嘉義地檢101年度 │ │年 度 案 號 │ │偵字第7669號 │ ├───┬──┼─────────────────┼────────┤ │ │法院│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 │ ├──┼─────────────────┼────────┤ │最 後│案號│101年度訴字第805號 │102年度訴字第150│ │ │ │ │號 │ │事實審├──┼─────────────────┼────────┤ │ │判決│101.12.26 │102.05.08 │ │ │日期│ │ │ ├───┼──┼─────────────────┼────────┤ │ │法院│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 │ ├──┼─────────────────┼────────┤ │確 定│案號│101年度訴字第805號 │102年度訴字第150│ │ │ │ │號 │ │判 決├──┼─────────────────┼────────┤ │ │判決│102.01.12 │102.05.27 │ │ │確定│ │ │ │ │日期│ │ │ ├───┴──┼────────┬────────┼────────┤ │是否為得易科│ 否 │ 否 │ 否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註 │嘉義地檢102年度執更字第1143號 │嘉義地檢102年度 │ │ │(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執更字第1144號 │ │ │ │(應執行有期徒刑│ │ │ │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