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4 分鐘讀完全文 4,65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聲沒字第159號

聲請宣告沒收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2 月 14 日

法官莊珮君

聲請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蔡承翰

林姍

孫沛楷

王建銘

陳壹鴻

楊宗翰

東鈺峰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賭博案件,單獨聲請宣告沒收(112年度執聲字第197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蔡承翰等7人賭博案,業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查扣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編號1至18、23至37,因屬被告蔡承翰等7人所有,且係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因犯罪所得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4定有明文。查本案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之物,現於高雄地檢署贓物庫保管中,有扣押物品清單在卷可參(見110年度緩字第2793號卷第27至31頁),足見本案聲請之沒收物之所在地係在本院管轄區域內,則本院就本案即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三、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 條之1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之物,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又不論是犯罪物品或犯罪所得,原則上都以屬於行為人者,法院始得宣告沒收;申言之,並不以被告已取得所有權者為限,舉凡犯罪行為完成時,「已」受被告實質支配之財物或不法利益,均應屬之。此所謂「供犯罪所用」,指對於犯罪具有促成、推進或減少阻礙的效果,與犯罪本身具有密切關係,而於犯罪之實行有直接關係之物而言(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0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經查:

㈠被告蔡承翰、林姍、孫沛楷、王建銘、陳壹鴻、楊宗翰、東鈺峰等7人(下稱被告蔡承翰等7人)前因賭博案件,業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9156、15443號為緩起訴處分,且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及報告書附卷可憑。

㈡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扣案物,係供被告蔡承翰等7人共同經營賭博網站所用之物,該等物品均為本案機房公司所有,惟本案被告蔡承翰等7人對該等物品具有事實上管領權,且供其等犯罪所用,業據被告蔡承翰等7人於警詢時分別供承在卷,並有高雄地檢署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在卷可稽。是上開扣案物分別屬被告蔡承翰等7人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無訛,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宣告沒收。本件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㈢至於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現金新臺幣(下同)84,201元,據被告蔡承翰於警詢時供稱:係玩具店的營收,非被告蔡承翰所有供本件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犯行所用或所得之物,且依現有證據無從認定該84,201元係被告所有,供其犯本件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犯行所用或所得之物,是聲請人此部分之聲請於法尚有未合,應予駁回。

㈣另如附表二編號2至18所示之扣案物,雖分別為被告蔡承翰等7人所有,然被告蔡承翰等7人均供稱並非供本案犯罪所用,卷內亦無其他證據資料足認該等物品與本案犯行有關,爰均不予宣告沒收,是聲請人就此部分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前段、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莊珮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書記官 蔡靜雯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編號 扣押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1 電腦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G-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5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2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G-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3 電腦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A-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1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林姍 4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A-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2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林姍 5 realme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A-4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3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林姍 6 電腦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B-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5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孫沛楷 7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B-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6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孫沛楷 8 電腦主機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D-2、H-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3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王建銘 9 電腦螢幕 4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D-1、H-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4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王建銘 10 電腦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E-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6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陳壹鴻 11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E-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7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陳壹鴻 12 電腦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F-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0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楊宗翰 13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F-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1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楊宗翰 14 筆記型電腦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I-2、J-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4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東鈺峰 15 電腦螢幕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I-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5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東鈺峰 16 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I-3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6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東鈺峰 
附表二:
編號 扣押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1 現金 84,201元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1、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2 筆記型電腦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3、4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3 IPHONE手機 (含SIM卡、0000000000)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5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4 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G-3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4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5 監視器主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1 (登載數量4台)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7 (登載數量1台)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6 監視器 4支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2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8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7 金融卡 (含現金卡) 6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3~K-8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9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8 筆記本 1本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0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蔡承翰 9 IPHONE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A-3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3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林姍 10 金融卡 (含現金卡) 1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9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4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林姍 11 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B-3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7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孫沛楷 12 金融卡 (含現金卡) 5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16~K-20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8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孫沛楷 13 手機 1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D-3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5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王建銘 14 手機 2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E-3、E-4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8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陳壹鴻 15 金融卡 (含現金卡) 4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12~K-15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9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陳壹鴻 16 手機 3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F-3~F-5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2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楊宗翰 17 金融卡 (含現金卡) 1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21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3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楊宗翰 18 金融卡 (含現金卡) 3張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扣押物品目錄編號:K-22~K-24 110年度南大贓字第22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7 扣押物品目錄表簽名人:東鈺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單聲沒字第159號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宣告沒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