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455-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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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jason
a month ago
司法特考
一、法院不得依職權開啟。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