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消字第1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消字第1號
- 原告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法定代理人
- 張智剛
- 訴訟代理人
- 吳磺慶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游開雄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沈奕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哲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洪志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徐則鈺律師
- 被告
- 昱伸香料有限公司
- 兼昱伸香料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 賴俊傑
- 兼昱伸香料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 簡玲媛
- 被告
- 賴昱廷
- 被告
- 賴昱承
- 被告
- 被告兼賴昱廷、賴昱承之共同訴訟代理人
- 被告
- 賴昱伸
- 被告
- 賓漢香料化學有限公司
被告兼賓漢香料化學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陳維澄(原名:陳威丞)
陳威銓
王 粉
上列賓漢香料化學有限公司、陳威丞、陳威銓、王粉之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育勳律師複代理人黃建復律師被告 百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高雄市○○區○○○路000號5樓被告兼百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許清祥 住同上上列百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清祥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周延鵬律師張淑貞律師複代理人黃上上律師陳冠宏律師被告 萃研工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設高雄市○○區○○○路000號16樓之3被告兼萃研工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戚品慧 住同上上列萃研工坊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戚品慧之共同訴訟代理人謝協昌律師複代理人方勝新 住臺北市○○○路○段00000號15樓被告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里○○路000號被告兼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高清愿 住同上上列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清愿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哲宏律師方孟穎律師被告 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路0號被告兼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陳根德 住同上上列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根德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永昌律師複代理人陳建州律師被告 通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5樓被告兼通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鈴芳 住同上上列通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林鈴芳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呂秋𧽚律師曾怡菁律師複代理人陳瑞祥律師被告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7樓被告兼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蔡正弘 住同上上列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蔡正弘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古嘉諄律師黃雪鳳律師洪韻婷律師被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路00號法定代理人陳昭義 住同上被告 胡懋麟 住同上上列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胡懋麟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岳瑜律師複代理人潘俞樺律師謝當颺律師被告 元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設新北市○○區○○路000號8樓之3被告兼元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邱薏芸 住同上上列元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邱薏芸之共同訴訟代理人楊銷樺律師被告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00○00號5樓被告兼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王瑞瑜 住同上上列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瑞瑜之共同訴訟代理人謝怡華 住同上被告 豐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00號8樓之3被告兼豐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秀文 住同上上列豐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秀文之共同訴訟代理人田玉君 住同上被告 三多士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00巷0○0號1樓被告兼三多士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吳昭雄 住同上上列三多士股份有限公司、吳昭雄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卓忠三律師謝允正律師卓品介律師許茹嬡律師被告 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設高雄市○○區○○○路00號被告兼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張振興 住同上上列諾貝兒寶貝股份有限公司、張振興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吳小燕律師李榮唐律師複代理人胡仁達律師被告 允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設新北市○○區○○路0段0號之2被告兼允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辜林寶猜 住同上上列允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辜林寶猜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正旻律師被告 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號6樓被告兼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曾淑婷Sylvia Tseng Shu Ting 住同上上列馬來西亞商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曾淑婷之共同訴訟代理人 蔣大中律師黃紫旻律師被告 味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台中市○○區○○路00號被告兼味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楊頭雄 住同上上前列味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頭雄之共同訴訟代理人趙培宏律師邱任晟律師被告 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6樓被告兼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劉春旬 住同上上列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劉春旬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怡成律師被告 華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路00號被告兼華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意祥 住同上被告 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里○○路00號被告兼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楊秀美 住同上上列華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意祥、順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楊秀美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魏平政律師被告 麗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路00號被告兼麗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葉文麗 住同上上列麗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葉文麗之共同訴訟代理人洪國哲 住同上謝琬琳 住台南市○○區○○路0段000號被告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被告兼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李添財 住同上上列金車股份有限公司、李添財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張瓊宜 住同上被告 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里○區街0號14樓之1法定代理人 林衛理 住同上被告 路孔明 住同上上列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孔明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鄭惠蓉律師被告 大漢酵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新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10樓被告兼大漢酵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黃春英 住同上上列大漢酵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黃春英之共同訴訟代理人梁憲章 住同上被告 宇昶國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設桃園縣龍潭鄉○○村○○○路000巷000弄0號被告兼宇昶國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蔡秀容 住同上上列宇昶國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蔡秀容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黃梅芬律師複代理人林嫦芬律師被告 優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臺中市○○區○○路00號被告兼優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陳味淑珍 住同上上列優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味淑珍之共同訴訟代理人呂其昌律師被告 威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0號2樓被告兼威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魯依華 住同上上列威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魯依華之共同訴訟代理人毛國樑律師複代理人陳佳雯律師被告 尼奇國際有限公司設臺中市○○區○○路000號3樓被告兼尼奇國際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吳孟芬 住同上被告 恒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臺中市○○區○○區○路000號被告兼恒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張明義 住同上上列尼奇國際有限公司、吳孟芬、恒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張明義之共同訴訟代理人林雅儒律師被告 順天本草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2樓被告兼順天本草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謝德夫 住同上被告 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臺南市○○區○○路000號A棟被告兼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陳威仁 住同上上列順天本草股份有限公司、謝德夫、生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威仁之共同訴訟代理人陳俊宏律師被告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設花蓮縣花蓮市○○里○○00號法定代理人李復興 住同上被告 鍾榮吉 住同上被告 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設宜蘭縣頭城鎮○○路000巷0號被告兼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陳進原 住同上上列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鍾榮吉、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陳進原之共同訴訟代理人謝宗穎律師複代理人盧美慈律師林銘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18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事實及理由欄中關於原告聲明事項所示之各附表,應更正為如本裁定附件所示。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未附原告聲明事項所示之各附表,應予裁定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原告所提之附表】